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8年6月22日
2.完整新聞標題:
女子奪警槍 警驚呼「不要隨便拿別人家的槍」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64歲姜姓婦人去年7月14日晚間獨自坐在大溪區大溪橋的
橋墩上,警方憂心她自殺帶她回派出所保護管束,豈料姜婦竟趁亂伸手要奪取一名警員的配
槍,讓其他員警驚慌大喊:「不要隨便拿別人家的槍。」還好姜婦及時被制止,桃園地檢署
今因姜婦妨害公務將她提起公訴。
當天晚間9點多,姜婦與丈夫吵完架後離家,竟獨自走到大溪橋,坐在橋墩上、兩腳朝外,
大溪警方獲報與消防隊員聯手勸下姜婦後,姜婦就由警方帶回南雅派出所管束。
姜婦的丈夫隨後接到通知趕抵派出所,夫妻倆竟又在派出所內爭執不休,姜婦丈夫自認無法
將她帶離派出所返家時,還被姜婦痛罵:「無能的丈夫!」
情緒激動的姜婦竟還趁著一陣混亂時,伸手奪取一名警員的配槍,被奪槍的警員一邊直呼「
你在幹什麼?」一邊及時制服姜婦,才沒被姜婦奪得警槍,但姜婦供稱,她是要起身時碰到
警員,並沒打算奪槍。
但檢方認為,姜婦所辯屬臨訟卸飾之詞,而她奪取警員配槍,就是對公務員施以強暴犯行,
妨害公務的行為非常明確,已涉嫌觸犯妨害公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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