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點說明:
1. 主體1:他
2. 主體2:她
3. 我們應該如何凝視主體1:他與主體2:她的互動,作為藝術的。
4. 我們應該如何觀看此藝術活動的展演場地:草原/草原之外。
提問:她是怎麼死的?作為藝術的。
(本篇到目前為止392個讚,106次分享,鄉民敢嘴嗎?)
FB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grussytw/posts/10212691147335755
FB內容:
「成為」一名藝術家,在我們的文化語境裡頭接近於「老師」,甚至在大眾的想像裡更有
「大師」之意。在文化藝術圈子的語彙裡少有出現教練這個詞,目前我只聽過吳乙峰教練
這樣,這另外另一題。
他教她射箭,而她是稱呼他為教練嗎?
如果把射箭當成一種運動,那當然就是約定俗成的教練與學員,這裡就已經隱含著名詞分
類了,要說標籤化也可以,在表示關係的一組兩個詞彙裡。
但在陳伯謙的語境裡,則是使用「文化體驗」來執行推廣傳統弓道技藝計劃,強調了射箭
這項運動背後的精神性「弓道」,透過語言談話的內容、視覺上的各種訊息呈現,比如藝
術工作室、穿著服裝風格、個人臉書取「草山巖」、粉絲頁叫「野居草堂」等各式各樣的
ICON,乃至於從行為上的改變,去「成為」一名藝術家,讓觀眾相信自己精神層面的獨一
無二。(1994年楊德昌的作品《獨立時代》,很詼諧且幽默地諷刺「藝術家」。)
為什麼這篇文章要往這個方向上擷取他所使用的「語彙」,因為這更加貼近並且反映出當
事者所接收到的現實認知。
從James Hsieh的臉書可以獲得一些訊息
ㄧ、他說的話
自我介紹的開場
"我是華山自治區的駐點藝術家野居草堂的陳伯謙"
當天的邀約
"你可以來華山自治區幫我看家嗎?順便帶筆電幫我打些原住民的東西"
二、她說的話
出門前跟妹妹說:我要去華山,那裏有很多藝文活動,有個藝術家老師在教射箭,我正在跟他
學
教練、老師、藝術家,社會上的身份,也可以說是各種角色想像,可以快速地建立人與人
的關係,但在草原上的生活裡有一層面想要顛覆的,便是這樣的關係產生方式。
陳伯謙的自介版本是「華山自治區駐點藝術家野居草堂」,當事者對陳伯謙的身份認知則
是「藝術家老師」。若以自治區與市府的合約中的觀點來看,「公開徵求創意提案」這切
切實實是一個藝術文化進駐計畫中的規劃,若現在說這位草山巖先生原來是個「假藝術家
」、「假老師」自然是一個說法,而大眾的認知更接近「教練」一詞,這意味著不同字詞
的選用,使得各自有各自解讀的現實處境,可是如果回到當事者的認知裡頭,「藝術家老
師」這一組合而成的詞彙才真正接近當事者的語境。
草原上的生活風格背景,賦予了它的TA參與者可信的文化情調,當宣稱一切都有可能的欲
望嘗試,創造了開放式參與的條件,而當事者走入就等同於下意識開放了自己的心靈,有
彈性地鬆動了一點所謂體制、框架、既定價值觀的認知界線,在參與的過程中先認同陳伯
謙如他自介所稱是一位「藝術家」。反之,若看了草原就覺得反彈,也就不願意開放自己
進入這種交流裡頭,便完全不會進入廣義上的草原,如同許多在外觀看而不進入的路人們
,但邀請人們走入草原,也確實是這個藝術進駐計畫希望觸發的事情,草原裡外的認知差
異,分歧呈現出越來越兩極化。
陳伯謙就是一位進駐在此地並且擁有自己的草堂空間的人,對關注原民文化、歷史、文藝
的當事者就認知上而言,陳伯謙具有「駐點藝術家」身份是有成功說服當事者的,而當事
者繳了費用也預備要上課目了,彼此關係經過對價也進一步產生師生關係,因此使用「藝
術家老師」確實是最接近當事者的現實認知。
陳伯謙進駐在此地以後,實際在草原土地上所搭建的藝術工作室,以私人的意志便能夠自
行運用此空間資源的附加價值,自然也包括空間所賦予其無形的「權力」。除了他很願意
將藝術家光芒附加在頭上,並且對來的參與者進行付費性質的「授課課目」,合理的價格
是多少?沒有辦法確定,在草原這個體制底下,如何與公開邀請提案的主動發起者產生實
際約束作用?
陳伯謙在短時間內得到當事者的信任,但現階段最接近可以描繪陳伯謙這個人的欲望,除
了想要擁有「藝術家」在社會身份上的光芒外,其他可以獲得的資訊幾乎很少。
當事者所認為的「藝術家老師」,確信就是殺了當事者的重要關鍵人,在既定的認知裡頭
對「藝術家」這個身份近乎圍繞著「真善美聖」的相關向度屬性,直接給予其「假」是最
快否定陳伯謙的方式,「假藝術家老師」也因此提醒了一件事情,「老師」主要經由彼此
間的對價所產生的關係,便毋須確認其真假成分,那麼要如何認證一位「藝術家」為真?
陳伯謙,經過120草原自治區審核通過,進駐在草原上進行文化藝術活動,因而自我認知
稱為「華山自治區的駐點藝術家野居草堂的陳伯謙」。
我們先就120草原自治區這個「體制」的技術層面上來說,在檢驗此人之前的創作歷程與
作品本身,過程是沒有交代清楚的,至少目前沒有看到任何說法是可以提供給當事者家屬
,一個真正誠實的細節說法。幾月幾號在哪裡,哪些人參與了公開創意提案討論,會議過
程是怎麼進行的,會中討論了什麼,此人前前後後所繳交的文件有哪些,如何查核確實此
前的計畫有credit,又或者如何確認的驗證機制等。又如果自治區對於學院派、藝術圈的
論述本身就不是最重要的向度,那還是有一個如何通過的分辨吧?即使公開創意提案的本
身是很容易通過的,也需要說明清楚當初為甚麼選擇容易的方式。
我知道這些都沒有辦法檢測出來一個提案人會不會是未來的殺人兇手,但還是需要給當事
者家屬一個負責的完整說法吧。一個能夠解釋清楚草原何以會發生這種事情,或許自治到
最後就是真得會有人死,若是願意這樣說還比較接近現實所遇到的困境,那遇到有人死了
以後呢?除了犯罪個體負責,草原繼續辦活動,需要追思會的儀式性來療癒草原,若此這
跟外面的社會框架有何不同?
一般當事者家屬會想要知道,到底為什麼明明是來參加藝文活動卻會死在這裡,如果要說
是「父權」、「性別結構」、「社會既有價值觀」等殺死了當事者,那實在不是一個現階
段有實際意義的說法,至少很難支撐當事者家屬,還不如說遇到壞人比較快。草原本來就
嘗試要打開框架,在一個想要打開框架的地方,又為什麼還會有草原外的論述框架複製到
了草原上?如果所謂的草原,並不僅僅是物理時空的,而更像是抽象概念散漫的人際網絡
,那麼曾經共享並且認同過草原美好的人們,要如何正視真得會有人死在草原上後,很嚴
肅地討論起關於那些根本還沒開始被討論到的惡。
「人人既是發起者,也是參與者」,陳伯謙在「成為」一名藝術家的過程之中,因著120
草原自治區本身開放的特性,便無違和地進駐在此地,可能也僅是因為他的提案令人覺得
「有趣吧」。終究得要回問過來,辦有趣的活動,找有趣的人來,突破社會框架的價值,
創造了「草原的價值」,那何以在草原所感受到的「自我價值」,卻無法對也同樣是來感
受「草原價值」的當事者之死,有更多的更像是一個人會有的感受?
除了守護「草原的價值」,希望活動不會被模糊抹煞一切以外,就沒有更多能夠從當事者
的死亡裡,除了指出陳伯謙是「個體犯罪」以外,或者試圖舉辦當事者追思會(又是一個
草原活動)以外,看到究竟這一切是要如何重新檢視起呢?
死亡,是檢驗任何藝術的終極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