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要看嫌犯會不會演
鄉民只看文字看不出來
有些人道歉還嬉皮笑臉
庭上說謊供詞反覆
犯案理由
也不經大腦想一想
把法官當白痴
肯定佛也發火
這不判死都難
※ 引述《ordonez (如夫人不如夫人)》之銘言:
: : 高院更三審判決主要理由認定,沈文賓涉犯本案時已滿30歲,正值青壯、精神狀況正常,
: : 與兩被害人毫無夙怨,僅因尋妻未果,就恣意押人溺殺,使兩被害人死前,至少受盡5分
: : 鐘的驚嚇與痛苦,足徵沈文賓「心性殘暴,看不出對他人生命的絲毫尊重,也看不出他具
: : 有人性的悲憫心」。
: 其實我反對死刑就是這樣。
: 媽媽嘴的那個謝依涵,不是沒判死刑嗎?!
: 你說她殺陳進福就算有宿怨好了,
: 請問陳進福的太太是怎樣了?
: 也惹到她了膩。
: 難道謝依涵就不是"心性殘暴,看不出對他人生命的絲毫尊重,
: 也看不出他有人性的悲憫心"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