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高普考按省籍比例的八卦?

作者: antiabian (強勢回歸─比企谷八幡)   2018-06-23 08:39:14
每到要選舉時就能看到這種文,只能說呵呵。
然而某群人真的是造謠造不膩,偏偏會出來澄清的人又少。
相關問題在以前就有人寫過論文了,偏偏類似胡說八道的東西還是有腦粉會信。
對相關言論,我只能說鬼扯、狗屁不通。
最簡單打臉數據,就是歷年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報考到考及格人數統計表(可參考考試院銓
敘部或國圖找早年的考選統計年報),民國58年高普考就高達1421人、59年1511人、60
年2569人,這幾年的總錄取人數,都遠超過民國80年那個分省區定額錄取總數599人!
(該年總數為7920人)看出問題偏差在何處嗎?
那就是所謂憲法本文的分省區定額錄取規定,只適用在全國性高普考試,政府為了補正這
條在台灣會窒礙難行的缺失,另外在台舉辦台灣地區高普考試,希望藉由這個不受分省區
定額錄取限制的考試來進行公務人員甄補。
此外,所謂的公務人員考試,也不是只有高普考這一個途徑,還有許多特種考試可以進去
,像是外交、司法、監獄、警特考試等等,而這些都是不會依照省籍定額錄取限制的。
另外,亦可參見該論文,第三章提及之中華民國公務人員考選制度之演進(
nccur.lib.nccu.edu.tw/bitstream/140.119/34888/8/21013108.pdf)PP.11/48:
「1960年考選部長黃季陸曾經指出:『行憲以後,中央機關的公務人員中,考試出身的僅
占16%;地方機關的公務人員中,考試出身的僅占7.6﹪。從1957年到1959年6月的兩年半
中,中央和地方各機關,增用了兩萬以上的新人,但是過去十年中,高考和普考所錄取的
七千多人,卻没有任職的機會。這些在公開競爭下優勝錄取的人員,竟不能根據憲法規定
予以任用,實在是國家的一種損失。』(陳德禹,1982年:141)」
所以根本和全國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按省區定額錄取無關啊!相關演進史實請從該頁看起,
不要無知道聽途說以訛傳訛!
至於還有人說什麼:「分區錄取名額的規定,這種不公平的狀況甚至到民國76年,台灣省
籍定額錄取名額也僅21人,比華僑27人還少。台灣省的子弟再怎麼會唸書還是考不上~」
這就更是一群太監在聊天──無稽之談了。
https://tinyurl.com/y8osgzrq
上面的連結是考試院的年報,按年分記載各年度的報考和錄取人數,包含高考、各類
特種考試。
如果政府一直在搞所謂的省籍錄取制度,那麼在民國76年的高考錄取人數共1243人、普考
錄取人數1500人,這些人是怎麼生出來的?不是總共錄取548人嗎?
這些人難道是送去木葉忍者村當忍者種子,學完影分身之術歸來的喔?
某些人根本對考銓歷史完全無知,憲法本文的那個分區省籍定額錄取,是針對全國性高普
考試才適用的。因此,當時特別增加舉辦台灣地區高普考、各類特種考試,就不適用該比
率標準!
而全國性的不足額降低錄取標準後,仍不足額就從缺,還在那邊哭餓說這制度殘害台灣本
省人的,別傻傻的看懶人包就相信可以嗎?
說實在啦,如果真的到民國70、80年代還在全部都按省籍、區域決定錄取名額,那麼當年
考上公務員的人都已經60多歲將近退休,或50多歲當中高階主管了。
問題是你去公部門看,到底這群你們眼中當年靠著分區餘蔭錄取的人,有多少主管是本省
籍、有多少人是外省籍呢?
最後,告訴大家一個小秘密。
大多數人所繳納的所得稅,並無法支付他當兵那一年的薪俸,遑論軍公教人員的退休俸給
,更不用說所謂的月領22K根本是免稅額,連所得稅都不用繳納。
當看到22K的人說「軍公教退休俸的負擔由他們承受」,這無疑是種往自己臉上貼金的行
徑,因為自己在這件事上面其實並沒有出什麼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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