鍵盤會計師就表面事項簡單說明..
侯是成立公司出租給學生,既為營利事業,收取租金須給發票
公司租金收入沒有逃漏稅問題(如果這部分逃漏稅一定涉嫌憑證不實)
侯家人也沒有租金收入,只有分配公司盈餘會有營利所得
王威中看起來打的是"侯家人出租大群館的土地租金收入"
即該公司向侯家人出租土地,但侯家這部分土地出租沒有申報所得
其實侯家是可以把土地"無償"供自家開的公司使用,不過依法還是要"設算"租金收入
意思是明明你沒收錢,可是國稅局還是要當你有收一筆租金來課稅
免設算有幾種情況:非營業使用 or 本人+配偶+直系親屬開設獨資合夥或執行業務
侯家是成立公司,不符獨資合夥/執行業務,依法確實要設算租金收入申報綜所稅
所以王威中大概是發現這點,才會覺得挖到寶
其實侯家公司若是查帳申報,國稅局有可能這部分輕輕放過
因為最依法的結果,不僅是個人要申報設算租金收入
公司也要申報租金支出(無償使用,也可以把房屋建造成本攤提租賃期間當租金支出)
這麼一來,國稅局多課綜所稅,但營所稅會變少... 考量稽徵成本也不見得划算
租金收入以57%為所得,所以侯家女兒稅率一定要40%以上國稅局才會多收到稅
所以在設算租金收入上,會被搞的很多是使用書審申報營所稅的小公司
因為用這招可以多課綜所稅,同時營所稅不變
當然現在如果要查,大概就是個人補稅+罰,公司部分以沒依法扣繳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