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直播抽菸遭網友連告4罪 館長全身而退

作者: sanxian5566 (三弦5566)   2018-06-29 11:54:10
※ 引述《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之銘言:
: 可是之前不是才嗆說要告人妨礙名譽,還說就算告不成讓人每天跑法院也爽
: 這個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吧。
: 人就算不能做到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也該沒有雙重標準的對吧。
: 那為什麼自己被告時就是「檢舉制度跟司法制度是不是有問題」
: 而自己要告人時就是「我有錢,告不成讓你每天跑法院也爽」
: 有誰能說明一下這個的邏輯是怎麼構成的嗎?
你們館黑給我閉嘴啦
館長捐了那麼多錢、那麼多器材、為台灣做了那麼多事
所以 館長告人讓人跑法院 完全合理!!!! 這些ptt酸民館黑畜牲本來就該被告到死
反之 館長如果被人告 就是檢舉制度跟司法制度有問題!!
因為館長捐很多錢!! 任何人都不可以 只有館長才可以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7-06-29 11:54:00
反串太明顯ㄌ 孩子
作者: aLaN0727 (aLaN0727)   2018-06-29 11:55:00
最討厭反串文
作者: ChampionHao (skyph11)   2018-06-29 11:55:00
有被罰錢吧 反串去旁邊演
作者: kw003266 (大佬)   2018-06-29 11:57:00
之前的文章都很有邏輯的說 反串真的不適合你 串的太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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