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異性戀也有「民事結合」的權

作者: wujet09100 (WuJet)   2018-06-29 12:39:48
結婚、不結婚之外的第三種選擇!英國最高法院判決:異性戀也有「民事結合」的權利
風傳媒
http://www.storm.mg/article/455369
除了結婚與不結婚,英國的伴侶將有第三種選擇。 ,異性戀伴侶也有民事結合權利。目
前民事結合在英國僅適用於同性伴侶,一對異性戀伴侶史坦菲德和蓋丹認為這項法律歧視
像他們一樣,想要結為民事伴侶而非婚姻關係的異性戀者,因此向法院提起告訴。最高法
院的判決將給英國政府修法壓力,英國首相梅伊也說,她「高度關注」這項判決。 英國
在2004年引入民事伴侶關係,讓同性伴侶享有和已婚異性戀者類似的法律權利,也可領養
小孩。英國民事伴侶和婚姻的差異包括,在登記時民事伴侶登記為名稱互為「伴侶」(ci
vil partners),婚姻登記時的名稱則為「夫」(husband)與「妻」(wife)。性病和
通姦可以做為解除婚姻關係的理由,但不能做為解除民事伴侶關係的理由。 史坦菲德和
奇丹認為,婚姻是一種「父權制度」,他們希望兩人的結合不要帶有「父權包袱」,希望
異性戀也能以民事結合取代婚姻。(美聯社) 「我們想有平等的伴侶關係」 英國異性戀伴
侶爭取「民事結合」權利 標題 2, 自2014年起,英國的同性伴侶除了在北愛爾蘭以外,
都能合法化結婚,而民事伴侶登記仍存在,代表同性伴侶可選擇結婚或結為民事伴侶,但
異性戀伴侶想要結合,只能選擇結婚。今年41歲的史坦菲德(Rebecca Steinfeld)和37
歲的奇丹(Charles Keidan)認為,婚姻是一種「父權制度」,他們希望兩人的結合不要
帶有「父權包袱」。
兩人在2014年向倫敦西區切爾西鎮政府申請登記民事伴侶關係遭到駁回,兩人以禁止異性
戀伴侶採用民事結合,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為由,同年向倫敦高等法院(High Court)提出
違憲審查(Judicial Review),2016年高等法院法官判決繼續禁止異性戀伴侶採用民事
結合,但准許兩人向倫敦上訴法(Court of Appeal)院提出上訴,但在2017年遭到上訴
法院駁回,兩人繼續上訴到最高法院。 史坦菲德和奇丹認為,婚姻是一種「父權制度」
,他們希望兩人的結合不要帶有「父權包袱」,希望異性戀也能以民事結合取代婚姻。(
美聯社) 英國最高法院27日指出,禁止異性戀伴侶登記為民事伴侶與歐洲人權公約相牴觸
。未來異性戀也應可適用民事伴侶關係,相較於婚姻,民事伴侶關係更能保障雙方於關係
結束後的財產與法律問題,同時也沒有宗教內涵,更沒有父權制度的疑慮。 婚姻之外的
第三種選擇 標題 2, 許多英國異性戀伴侶也和史坦菲德和奇丹一樣,希望採用民事結合
而非婚姻制度。住在英國牛津郡的哈維(Dee Harvey)和索盧梭(James Thrussell) ,
他們不想結為夫妻,但希望能有經濟上的保障,因為未來哈維退休後,她的退休金依法只
能給眷屬或是民事伴侶。兩人已經交往11年,共同負擔房貸,他們認為,婚姻無法展現他
們做為平等伴侶的地位。哈維說:「婚姻仍是非常父權的體制,結婚證書上必須寫上你父
親的名字和職業就是一項明證。」但她也強調,兩人並非反對婚姻體制,只是覺得婚姻制
度並不適合他們。 家住英國肯德郡(Kendal)的麥特瑟(Paul Metsers)和布魯赫斯特
(Pauline Brocklehurst)已經共同生活了38年,並育有3個小孩,兩人都結過婚,也都
不希望再踏入婚姻。麥特瑟表示,他覺得自己被歧視,因為兩人既沒有結婚,也不是同性
伴侶,異性戀伴侶又被民事結合排除在外。他們認為,伴侶不一定要受到婚姻約束,「許
多夫妻婚後幾個月就離婚,婚姻制度並不是什麼魔法,在英國多元文化社會下,對許多人
甚至是種侮辱。」
好像要心得 以下心得
看來這世界仍然充斥著滿滿的大父權
嘻嘻嘻嘻嘻嘻
作者: melissalewis (龍使弗利茲)   2018-06-29 12:40:00
分類
作者: lolic (lolic)   2018-06-29 12:40:00
分類拉幹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8-06-29 12:40:00
分類跟文章要結合
作者: gugugaga (guga)   2018-06-29 12:41:00
就伴侶制而已啊 本來就沒在分同性異性
作者: diabolica (打回大師再改ID)   2018-06-29 12:41:00
但是沒分類的義務
作者: nikewang (耐騎王)   2018-06-29 12:41:00
婚姻是一種父權制度 台灣女權支持同婚 怎麼理解這見解?好好聽聽台灣女權怎麼回應 嘻嘻
作者: harvey1290 (媽媽熊)   2018-06-29 12:42:00
為什麼今天一堆沒分類的文
作者: gugugaga (guga)   2018-06-29 12:42:00
不懂跟女權有什麼關係耶 他們應該不反對伴侶制吧
作者: melissalewis (龍使弗利茲)   2018-06-29 12:43:00
還自己分類,到底多菜?
作者: jungle01   2018-06-29 12:44:00
曾跟女權女討論過異性伴侶 她的回應是他們能結婚卻不結是自己活該
作者: diabolica (打回大師再改ID)   2018-06-29 12:44:00
))))))))))
作者: jungle01   2018-06-29 12:45:00
女權女堅持同性戀以伴侶法納為身分保證是歧視
作者: tiuseensii (自由主義不可信)   2018-06-29 12:51:00
再來就是開放異性伴侶訂做兒童了,彩虹教毁家廢婚成功伴侶盟也明示婚姻不過是階段性訴求,結合就是來打破的
作者: kilof (KiLoF)   2018-06-29 13:11:00
還好我國採德國制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8-06-29 13:42:00
台灣是護家盟執意只要訂同性伴侶專法, 未來若異性也適用,護家盟就成了伴侶制度(廢婚派)的大推手了其實也是條路,先讓萌萌公投立同性伴侶法, 然後兵分2路,釋憲 1讓異性伴侶也可平等適用伴侶制度. 2伴侶制度權益不及婚姻,所以還是要進一步開收同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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