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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那麼緊」 外遇鹹濕對話加性愛小月曆讓他栽了
2018-06-28 14:19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林姓男子2014年起和曾姓人妻發生婚外情,彼此互稱老公、老婆,Line對話中充滿「夾那
麼緊」、「有餵飽你嗎?」「抽差」等鹹濕對話,多次到溫泉、汽車旅館性交,為求刺激
更在停車場「車震」,每次做完林還會製成性愛小月曆,事發後罪證確鑿,被依通姦罪判
刑8個月。
林男辯稱,當初是曾女的先生寄黑函到公司影響他工作,為了制止才會把和曾女對話紀錄
、親密照片增刪修改,再用記事軟體杜撰性交紀錄,偵訊時也偽稱有和曾發生關係,目的
是要牽制曾夫行為,並沒有真的她性交。
但法院審酌,林在檢方偵訊時曾坦承,和曾女發生100、200次性行為,幾個好友也知情,
而曾女也說有和林性交;Line對話紀錄中,也有「放進去、滑進去、舒服、那麼緊,抽差
」等性暗示言詞,另有2人裸上半身躺在床上照片。
檢方還發現,林、曾對話紀錄及小月曆內容,還詳載到宜蘭泡溫泉做了2次,「有餵飽你
嗎?超級飽」、「講的好像我是飢渴的動物一樣」、「老婆夾那麼緊」等語,依對話脈絡
認定,彼此是互相詢問性行為有沒有滿足。
後來雙方又傳「超想、存好多了」,「想讓你緊緊包住」,隨後相約下班後要見面,當天
林也在小月曆記載「和老婆在車上做了一次」。2人食髓知味,幾天後又再度車震,還問
「有人發現嗎?太驚險了」等語,並記下「在車上做了1次,留在她身體裡」。
法院認為,2人訊息數量龐大,時間密集,顯然不容易偽造,加上前後文脈絡通順自然,
難認有增刪修改情況,認定林男辯詞不足採信,依通姦罪判他有期徒刑8個月,得易科罰
金24萬元。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18-06-30 11:18:00顏射正確
作者: pp9960 2018-06-30 11:18:00
神器
作者:
trtc (柳樹旁的捷運)
2018-06-30 11:18:00新聞稿是在當情色文學寫嗎
作者:
highyes (pat)
2018-06-30 11:19:00上色正確
作者:
leoth (小貓)
2018-06-30 11:19:00記者錯誤!!不是41J
作者:
Refauth (山丘上的長號手)
2018-06-30 11:20:00""每次做完林還會製成性愛小月曆""!?這也太過分了吧XDD
作者: wolve (tough) 2018-06-30 11:20:00
留在他身體裡
作者: QQ101 2018-06-30 11:21:00
@@
有內射才能將自己的DNA烙印在女方體內啊 轉化成你的女人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8-06-30 11:33:00以後偷吃記得都用視訊通話調情就好打字留證據太低能
作者:
Mei5566 (5566)
2018-06-30 11:46:00內射才是爽
作者:
thewtf (嗆我嗆夠沒)
2018-06-30 11:46:00幫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