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慘!女花400元在「EZ訂」訂2張電影票 最後竟付出25萬
3.完整新聞內文: 出版時間:2018/06/30 09:42 (更新:動新聞)
號稱全台最大電影訂票平台的「EZ訂」,爆發客戶個資外洩事件。
一名張姓女子去年4月想跟朋友看電影,用手機登入知名線上訂票平台「ez訂」,
刷卡400多元訂了2張票,事後接到自稱「ez訂」人員的電話,
表示作業疏失扣了20倍票款,需要她授權向發卡銀行更正,
不料這是詐騙集團的圈套,張女照辦後被騙了25萬餘元,
怒向經營「ez訂」的的富爾特科技公司求償被騙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共32萬餘元。
士林地院審理認定富爾特沒做好安全措施,導致客戶資料被竊取,隱私權受損,
依《個資法》判決應賠張女2萬元,但張女無法證明富爾特協助或參與詐騙,
因此她的25萬餘元損失,富爾特免賠。
張女提告指稱,詐騙集團的手法是謊稱「ez訂」會計人員,
先與她核對姓名、電話、購買電影票金額、日期及場次等個人資料及消費紀錄,
講的都正確無誤,然後說作業人員疏失,不小心誤植20筆訂票紀錄,
一共扣了約8000元,而且以後每個月都會這樣扣款,
必須在當天晚上12時之前將相關紀錄取消,不過這需要她協助授權,
才能向發卡銀行退費。
張女告訴法官,由於對方清楚說出她的全名、訂票時間及購票場次,
導致她信以為真,上當受騙,先後被騙了25萬7892元,
而「ez訂」蒐集她的個資後,卻未妥善保管,
也沒及時發現資料被竊取而通知她小心被騙,
應依《個資法》規定賠償2萬元,另賠償她受詐騙的25萬餘元,
加上精神慰撫金5萬元,一共32萬餘元。
富爾特則主張,張女無法證明詐騙集團是從「ez訂」系統竊得她的個人資料,
且相關系統採取最高等級安全防護,也委託資安公司執行弱點掃瞄,
評估檢測網站主機與網站安全,此外,
每年定期對員工實施個資保護與資訊安全教育訓練,重點是,
就算「ez訂」系統安全維護有疏失,但近年政府大力宣導防騙,
個資被外洩的人不一定會被騙,張女被騙與個資外洩沒有充分的因果關係。
但富爾特的辯詞被法官打槍,法官依據165反詐騙專線、刑事警察局統計資料,
認定系爭「ez訂」網站於2016、2017年間已有個資外洩遭詐騙集團成員利用情形,
受害人不少,可見個資外洩不是偶發事件,富爾特自稱已盡適當安全維護,
難以令人信服,而張女隱私權因個資外洩而受侵害,
富爾特要負責,這部分應賠償2萬元。
至於張女被騙的25萬餘元,法官認為這是詐騙集團幹的,
且無法證明富爾特參與或幫助行騙,這部分富爾特無須賠償。可上訴。
此案詐騙集團中的2名車手劉永清、陳仁慈去年被捕,
一審日前依詐欺罪各判刑2年、3年2月徒刑。
記者昨用手機上「ez訂」訂電影票,一進去就跳出
「ez訂絕對不會叫您去操作ATM」
的反詐騙公告,內容為
「近期常有詐騙集團假冒ez訂客服/會計人員/影城工作人員來電...
要求您至自動櫃員機(ATM)操作以解除錯誤設定,這是詐騙,請小心勿受騙!」
(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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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09:42
EZ訂在APP公告提醒消費者不要輕易轉帳。翻攝EZ訂APP
https://i.imgur.com/szx53XI.jpg
EZ訂是全台最大電影訂票網。翻攝EZ訂官網
https://i.imgur.com/R6gwloi.jpg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630/1381712
5.備註: 還是現場買票吧 別貪圖一時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