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isisLongID (長哀滴)》之銘言:
: 補充一些懶人包
: ※ 引述《talk5566 (中興大學北川景子)》之銘言: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bSObc0WEeM
: : 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
: : 正在說文化大學宿舍的事情
: : 他現在正在說明爭議
: : 他說要拿出證據給大家看了
: : 我是不想看他
: : 我不喜歡警察
: : 1.花7000萬買地? 實際上只買27坪(一共七筆) 200多萬 其他是繼承約500坪
: : 2.工程費1.7億? 實際是3600萬 其中有3500萬是人家還(還誰?) 有律師見證
目前有兩個問題沒有回應
1.第一個最先被攻擊的,住二特使用分區為何會拿來作學生宿舍使用。
這個被攻擊最烈的問題今天似乎未見回應。
2.李慶元議員質疑,每個住宅單元內都沒有廚房,
依照建築法規,是不可能拿到建照與使照。
李議員質疑,申請建照時,侯友宜時任北市刑警隊長 (待查證),
新北某些官員(詳細人名來不及記)當時也在北市任職,
當時審查的官員是否有給了不應給的方便?(若如此,涉及違法)
縱或沒有,沒有廚房的住宅單元,現況就是違建 (取照後擅自改的??)。
(李議員說他問過三個建築師確認)
關於建築法規這個部分,我不熟,需要專家來確認李的說法是否正確。
不過營建署之前曾有這樣的函釋
▲供住宅使用之建築物,其每一住宅單元均應設計有廚房,否則不予發給建造執照
內政部69.9.27台內營字第八一一九九八號函
據報,邇來各縣(市)經常發現有私人集中興建之房屋於領得使用執照後,擅自違建加蓋
廚房。經調閱原送審設計圖樣原無廚房之設計,顯示此等房屋於設計當時已蓄意藉機違建
。為防新違建之發生,應予糾正,以杜不良風氣。嗣後凡作為住宅使用之建築物,除單身
宿舍外,由該管主管建築機關應視實際情形切實審核其有無設置廚房若無房設計者,一律
不予核發建築執照。
3.至於其他的問題,比如貪財暴利,
侯友宜一樣說是市場機制,這比較屬於個人觀感的問題。
稅務的部分,還沒看過她今日說明的內容,不予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