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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siping
Re: [爆卦] 侯友宜親上火線說明 文化大學宿舍爭議
作者:
Anthiak
(謝謝你9527)
2018-07-01 00:53:39
還在那邊有問題沒回應
這些可笑的問題侯明明就回應了
大概裝睡的叫不醒吧???
侯已經講的很清楚了
這幾年台北市政府都認定那間宿舍的使用是合法的
負責管的政府機關都說宿舍沒問題了
所以你是有什麼資格認定這些東西是不是問題???
你台北市長???
還拿一個搞笑爆料的李慶元的說法來冷飯熱炒
可不可以換個新招阿???
如果啦這個宿舍真的有問題啦
台北市政府怎麼還不敢快動作???
這爛戲已經演了好幾個月了
怎麼宿舍的公司都沒被罰錢???
所以到底是違法在哪裡???
好啦
退一萬步給你啦
如果北市府扛不住資進黨的壓力認定那個宿舍違法
可不要忘了前幾年都是認定成合法的
法律有信賴保護的
侯可是可以說他一直以來相信政府機關認定
應該要受到保護的
到時候7.77大概又要跳腳司法不公吧???
殊不知現在法院都已經是資進黨自己在開了 呵呵
※ 引述《pds1 (莫對惡人慈悲)》之銘言:
: 目前有兩個問題沒有回應
: 1.第一個最先被攻擊的,住二特使用分區為何會拿來作學生宿舍使用。
: 這個被攻擊最烈的問題今天似乎未見回應。
: 2.李慶元議員質疑,每個住宅單元內都沒有廚房,
: 依照建築法規,是不可能拿到建照與使照。
: 李議員質疑,申請建照時,侯友宜時任北市刑警隊長 (待查證),
: 新北某些官員(詳細人名來不及記)當時也在北市任職,
: 當時審查的官員是否有給了不應給的方便?(若如此,涉及違法)
: 縱或沒有,沒有廚房的住宅單元,現況就是違建 (取照後擅自改的??)。
: (李議員說他問過三個建築師確認)
: 關於建築法規這個部分,我不熟,需要專家來確認李的說法是否正確。
: 不過營建署之前曾有這樣的函釋
: ▲供住宅使用之建築物,其每一住宅單元均應設計有廚房,否則不予發給建造執照
: 內政部69.9.27台內營字第八一一九九八號函
: 據報,邇來各縣(市)經常發現有私人集中興建之房屋於領得使用執照後,擅自違建加蓋
: 廚房。經調閱原送審設計圖樣原無廚房之設計,顯示此等房屋於設計當時已蓄意藉機違建
: 。為防新違建之發生,應予糾正,以杜不良風氣。嗣後凡作為住宅使用之建築物,除單身
: 宿舍外,由該管主管建築機關應視實際情形切實審核其有無設置廚房若無房設計者,一律
: 不予核發建築執照。
: 3.至於其他的問題,比如貪財暴利,
: 侯友宜一樣說是市場機制,這比較屬於個人觀感的問題。
: 稅務的部分,還沒看過她今日說明的內容,不予置評。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8-07-01 00:54:00
你黃色的字就虎爛的啊住二特可以做寄宿舍使用 是騙我不識字看不懂土管條例喔7/2 就有結果不用急啦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8-07-01 00:57:00
有問題也是文大的問題
作者: coollfd (Qoo..)
2018-07-01 00:58:00
資進黨沒招了,只能秀下限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8-07-01 00:58:00
而且如果這個有問題,那隔壁的老人公寓應該也很有問題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8-07-01 00:58:00
不守規定久了 就以為是合法的 天底下竟然有這種人
作者:
lidongyun
(Dong)
2018-07-01 00:59:00
今天如果是輸真慘,那些抹黑的痛批的,全部成了護航的人,結論是要有台灣價值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8-07-01 00:59:00
住二確實可以當宿舍,現行法令如此應該說,住一住二住三,通常都是蓋房子時才有在管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8-07-01 01:00:00
合不合法問題在於如何定義,不是一般人可判斷的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8-07-01 01:00:00
全台沒在開這種罰單,加上公文說明可以使用住二沒說不能當宿舍,也沒說可以,所以由執行單位決定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8-07-01 01:02:00
是針對住宅結構去認定是否是集合式住宅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8-07-01 01:02:00
法律不會規定這麼細節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8-07-01 01:02:00
而且講真的住二特能不能做宿舍其實沒有明確白紙黑字訂清楚,都是推論而已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8-07-01 01:03:00
甚至法律又沒規定住二只能是集合住宅寄宿住宅? 你發明的專有名詞嗎?
作者:
lidongyun
(Dong)
2018-07-01 01:03:00
"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8-07-01 01:04:00
好啦 住宿單位
作者: dostey (Dos)
2018-07-01 01:05:00
黃色字算是造謠嗎?
作者:
slimak
(shady)
2018-07-01 01:05:00
王如玄也合法 幫QQ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觀察家)
2018-07-01 01:06:00
7.77就只會裝傻看不懂阿 繼續在那邊無腦潑屎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8-07-01 01:07:00
就法律沒有明文規定,而且又不影響公安不在住二的話,要在住幾? 住一嗎? 豪宅區捏住三又都是大樓,也沒比較好還是商一?
作者:
allenn
(小笨蛋)
2018-07-01 01:09:00
推
作者:
obs11122
(小鬼隊長金太妍)
2018-07-01 01:09:00
摳逼迷不意外,看不懂中文的白痴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8-07-01 01:09:00
明明就沒有明文規定,違法違哪條又說不出來說人違法,但又說不出違反哪條法律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8-07-01 01:12:00
就是在抹屎而已阿,越抹自己民調越低超好笑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8-07-01 01:24:00
事實就是經過好幾任政府都沒人開罰過藍綠白都有 這麼剛好每個都想包庇侯家嗎針對這案子 只有罰過文大剛開始租時沒報安檢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8-07-01 01:26:00
如果集合住宅會因為裡面住的人數不同,今年是集合住宅明年一下變寄宿單位啊
作者:
hiimlive
2018-07-01 01:28:00
明天有結果
作者:
nttc
(夏天,快到囉~)
2018-07-01 01:28:00
吱吱黨工加油點,蘇光頭選輸,扣工讀費喔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8-07-01 01:29:00
反正這種案子就看市政府認定啦 條例講再多沒啥意義他可以認定合法也可以認定違規 解釋問題
作者: shermantan (海哥)
2018-07-01 02:03:00
閱
作者:
Reichenau
(RRR)
2018-07-01 02:14:00
給你一個 慘 字
作者: joanying (joan)
2018-07-01 03:32:00
王如玄也是合法,大巨蛋也是合法,問題就在怎麼合的?用什麼高招?公佈出來讓人學學,做功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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