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應由醫療端主動 疾管署:不應苛責愛滋感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8-07-01 01:51:21
※ 引述《skn60694 (入聲)》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記者陳婕翎╱即時報導
: 2.完整新聞標題:
: 應由醫療端主動 疾管署:不應苛責愛滋感染者不作為
: 3.完整新聞內文:
: 一位外科醫師在臉書爆料,指愛滋感染者就醫時未主動告知感染事實。醫護人員健康權與
: 感染者隱私權間的輕重拿捏再次受到關注,當兩者在天平兩端時,究竟應如何取得平衡?
: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認為,唯有醫療人員更積極為感染者營造保密環境,才是
: 走向雙贏的方法。
疾管局的作法
讓我想到2004年sars和平醫院
管理層禁止醫護人員戴口罩 說這樣對患者不尊重
導致嚴重的院內感染
感覺這次管理層換成疾管局
整個台灣變成和平醫院 反正就讓他爆發嘛 爆發了就會檢討了
: 依照《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2條規定,感染者就醫時有
: 向醫事人員告知染病義務,但若感染者處於緊急情況或處於有非醫事人員如親友在場且可
: 聽聞的開放空間時,感染者可以保持緘默,目的是兼顧醫病雙方權益及感染者隱私。
作者: ohrring (reifpanne)   2017-07-01 01:51:00
還沒爆發嗎 已經失控了吧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8-07-01 01:56:00
應該先讓那些官員爆發一下
作者: XXXXSHIT (給我八千元 我給你五顆星)   2018-07-01 02:02:00
2003年才對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8-07-01 02:04:00
疾管署又非吃素的,其新聞稿 https://goo.gl/FjK1b3先講結論:國內迄今未有醫事人員或民眾係因醫療過程而感染現在醫學把愛滋病感染途徑搞的很清楚,愛滋病毒脆弱,離開人體很快就死掉無感染力了……。 所以"只要執行標準防護措施則無被傳染愛滋病毒等血液傳染病的風險" 再者若發生標準防護外的意外,還有暴露後預防性投藥結果就是:國內迄今未有醫事人員或民眾因這樣而感染愛滋
作者: magic1104 (美雞客)   2018-07-01 02:28:00
所以說會被感染 一定是醫師不按照標準防護措施不是愛滋病患的錯 是醫師的技術有問題國內沒有 不知道國外有沒有
作者: BSX (azt愛你ㄛ~♥ )   2018-07-01 02:53:00
一堆埃茲甲一直護航 看了就想吐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18-07-01 04:23:00
生老病死無常才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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