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殺人犯跟強姦犯是不是該公佈長相及居住地?

作者: cruelgentle (Heidelberg)   2018-07-01 03:08:39
※ 引述《mrforget (財去人安樂)》之銘言: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604001515-260109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320000848-260106
: 陳昆明殺了9歲與10歲小女孩後,
: 說自己是心魔要他殺的,殺人時不是他本人。
: 判12年,關六年就出來
: 出來後又殺了一個應徵檳榔工作的媽媽(孩子才一歲),
: 被抓時還露出笑容。
: 可教化,所以免死
: 走在路上搞不好就遇到這種殺人又放出來的莫名其妙拿鋁棒打死你。
: 所以殺人犯及強姦犯放出來是不是該定期公佈長相及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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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犯還有被當「上帝」拜的
你說扯不扯?
兩千多年前,有個強姦犯把某木匠的處女老婆肚子搞大
還說那樣是為了讓那處女生下救世主
強姦犯 + 神棍 = 上帝
你說該如何處置?
: 然後如果可教化的出來再殺人,法官也要一起承擔相關責任。
: 這樣是不是會安全一點!?
作者: fzxc5566 (安豬瓊斯)   2018-07-01 07:08:00
好啦 那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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