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單親媽還「性侵她女兒10秒」 同居人強辯:只是幫按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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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同居人指姦13歲少女,遭重判7年6個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竟以幫忙按摩的名義,趁機指侵同居人女兒小夏(化名,案發時13歲)
。事後少女在接受「表哥猥褻」一案心理創傷評估時,勾選「擔心處女膜破裂」,經社工
主動追問,整起事件才爆發。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林男竟為一己私慾,造成少女身心健
康重大損害,因此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6個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與小夏的母親為同居男女朋友,2016年夏天的某個晚上,林男趁女
友睡著後,幫小夏按摩、舒緩她小腳痠痛情形,未料竟突然起狼性,將對方褲子往下拉,
再指侵10秒得逞,直到小夏喊痛、不停扭動才住手。
由於小夏在該案前就曾受表哥猥褻,已經承受許多來自家族成員的情緒壓力,因此都未將
受母親同居人侵犯的事情告訴他人,不過在接受心理創傷評估時,因勾選「擔心處女膜破
裂」選項引起社工關切。社工追查後才發現,小夏不只遭表哥侵犯,也被林男按摩指姦,
因此趕緊告知少女生父、母親,以及通報主管機關。
林姓男子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因為小夏腰痠才會將她的短褲、內褲拉下來一點,方便按摩
腰部,絕對沒有指侵行為。法官審理後認為,林男不顧與小夏母親為同居人的情份,對小
夏伸出狼爪,足見惡性重大,因此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6個月,可
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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