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妻寧看佛法節目拒嘿咻 新北鬼父竟轉找10歲女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一名鬼父2015年7月5日晚間,因性慾高漲向妻求歡,但妻寧願在客廳看佛法節目而
拒絕行房,鬼父竟走進房間對10歲女兒伸狼爪洩慾,還打手槍射精在女兒內褲,再遛鳥從
房間走到浴室清洗,妻子察覺異狀,詢問女兒得知怒告。新北地院除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
刑3年10月,今再判決鬼父須賠妻女共45萬元;尚可上訴。
這名鬼父年約40歲,跟妻感情不佳,2015年7月5日晚突然想「嘿咻」,妻卻拒絕他,表示
寧願在客廳看佛法電視節目,鬼父慾火難消,竟轉到臥室找準備睡覺的10歲女兒洩慾,鬼
父進屋後先摸女兒肚子,再猥褻下體,最後打手槍射精在女兒的內褲,以及棉被上。
洩慾後的鬼父赤裸下體走去浴室清洗善後,被妻子發現,察覺有異,連忙進臥房問女兒「
剛剛發生什麼事?」見女兒受到驚嚇,一度無法言語,察看女兒內褲驚見「濕濕黏黏」的
東西,進一步追問,女兒才說出鬼父狼行。妻子大怒,和丈夫大吵一架,隔天報警,並提
出女兒內褲為證,檢方將這名鬼父起訴。
新北地院開庭時,鬼父否認猥褻女兒,辯稱當時壓力大,想找妻子行房,但妻子拒絕,才
會在房間內打手槍,他知道自己行為不對,已有反省。妻子則證稱,跟丈夫已經很久沒性
行為,而丈夫對「那方面」確實較有興趣。
刑事合議庭審酌被害女童指證歷歷,內褲也檢驗出鬼父的DNA,認為鬼父趁女兒年幼不會
反抗,才選擇在女兒身旁猥褻、打手槍,來增加刺激、快感,已戕害女兒身心健全發展,
造成難以磨滅的傷害,判他3年10月徒刑;已上訴二審。
妻女另各向鬼父求償100萬元,但鬼父堅稱只有打手槍,沒有摸女兒,法官考量女兒遭受
的精神上痛苦,對未來人格健全已有極大影響,判決鬼父須賠女兒30萬元,母親15萬元;
尚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703/138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