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援交10天接50人 老媽冒充女兒釣出嫖客
高雄市十三歲少女十天內與五十名男子性交易,被母親發現後報警安置;一個月後,翁姓
男子再度致電要求援交,接電話的少女母親假冒女兒「釣」出翁,報警逮人。高雄地方法
院依與未滿十四歲之人為有對價性交行為,判翁有期徒刑四年,可上訴。
據了解,少女三年前與母親同住時天天晚歸,並帶著許多衣服、鞋子回家,母親暗中查閱
女兒手機,發現當時十三歲的女兒援交。少女母親報警處理後,少女隨即被相關單位安置
,但少女被安置期間趁隙逃跑,至今下落不明。
判決表示,翁姓男子三年前的九月間與這名十三歲少女,約在大寮區一所國中碰面,翁以
五百元在車上與少女援交;後來少女母親發現女兒十天內約與五十名男子性交易,趕緊報
警處理,少女經相關單位安置,她使用的手機則由母親保管。
翁當年十月上旬,再度以手機交友軟體約少女援交,少女母親發現後,假冒女兒向對方套
話,並談妥價碼約見面;翁依約駕車到大寮區準備載少女援交時,埋伏員警一擁而上抓人
,警詢後將他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法辦,經檢方起訴。
但翁否認涉案,辯稱與少女首次見面時,少女就詢問有無援交意願,他認為對方年紀太小
而拒絕,至於後來與假冒女兒的少女母親對話內容,是避免對方胡亂開價,才騙稱「上次
五百元」。不過翁落網之初,少女指證歷歷,能具體描述他的打扮,因此合議庭認定翁與
少女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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