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侵犯5少年 他辯稱學生自願愛說謊判刑6年
2018-07-02 18:39聯合報 記者林敬家╱即時報導
何姓男國中教師涉嫌在2008年到去年間陸續對5名男學生伸出狼爪,利用同住機會與出去
玩時性侵、猥褻少年,何男否認犯行,說學生把他當成爸爸,台中地院法官調查發現被害
國中生大都因何男是「老師」的精神壓力下迫於無奈不得不順從隱忍,法官依妨害性自主
等罪判何男有期徒刑6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些受害男學生大都因學習狀況不佳、行為偏差,家長同意情況下,何姓教師
與他們同住予以照顧、扶助,何男否認對學生有猥褻、性交行為,指稱與其中一名學生是
合意,另有學生愛說謊不可信,學生也就遭性侵害時間、方式所述前後不一。
法官認為案發當時這些學生只有13到16歲,因事過境遷還要就這樣難堪的受害過程、牢記
不忘強人所難,且師生年齡差距將近30歲,學生不可能主動求歡或合意性行為。縱使學生
平日會說謊,但學齡少年遭性侵害,加害人又是學校老師是何等嚴重之事,學生不可能虛
構不堪情事誣告老師,而使遭受異樣眼光。
法院審理過程,一名受害學生哭著對何男說,「警察說你已經病了,我希望你可以好好治
療,我也可以告訴你我的近況,我希望你在裡面如果有什麼事,你也可以跟我說。」被害
少年主觀上並不希望老師受到刑事追訴、處罰,也沒有誣告對方的動機,對老師的不捨溢
於言表,仍對何男多年教導、照顧恩感念在心。
法官認為,何男為人師表,為滿足一己之慾利用與學生共同居住機會對5名國中生猥褻、
性侵,嚴重悖於師道倫常,敗壞社會風紀,對被害人內心留下難以磨滅陰影,判他有期徒
刑6年,可上訴。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230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