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全文重點是這句
都發局呼籲文化大學,除了確保建築物合法使用外,也樂意提供行政協助予文化大學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共同保障學生住宿之權益
也就是告訴你,因為某些原因我們只能判違法,但只要重新申請跟討論,我們還是很樂意顧及學生權益重新讓你申請變合法的 。
超官方公文,兩邊不得罪的邏輯。
※ 引述《suntw (主序星)》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北市確認文大大群館違規做宿舍 今發函要求改正
: 3.完整新聞內文:
: 文化大學宿舍「大群館」是否違規使用,成為近日雙北選戰焦點。台北市都發局今天表示
: ,上月25日下午4時赴文化大學大群館現場勘查,及依照文化大學6月29日陳述意見函,確
: 認該建物為學生宿舍,也就是確定違規使用。都發局表示,今日將行文要求文大、又昱公
: 司在兩月內改善,若未改善將依照《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裁罰新台幣6萬
: 元到30萬元,且可連續開罰。
: 都發局表示,大群館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住宅區(二)」,文化大學以宿舍名義提供該校
: 學生使用,其樣態歸屬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之「第三組:寄宿住
: 宅」,非屬教育設施。
: 都發局強調,依據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第二種住宅區」不
: 允許作「第三組:寄宿住宅」使用;經過現況勘查及法令規定,都發局將於今日發函予文
: 化大學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又昱實業有限公司),確保建築物合法使用。
: 都發局呼籲文化大學,除了確保建築物合法使用外,也樂意提供行政協助予文化大學及建
: 築物所有權人,共同保障學生住宿之權益。
: 文化大學表示,對於市府都發局未依教育部相關辦法認定大群館為教育設施,且相關決定
: 亦與當初同意文大作公安申報、從未認定大群館違規之前例前後矛盾,文大深感遺憾。
: 文化大學解釋,依照教育部之相關辦法,租用校區外提供學生宿舍使用、租賃合約至少4
: 年以上且經法院公證證明者,即可視為該校校舍,屬於教育設施。文化大學強調,大群館
: 承租完全合乎教育部規定。
: 文大強調,都發局呼籲使用人(文大)及所有權人(又昱實業)應盡速改善並維護學生住
: 宿權益,卻未作具體的行政指導指示如何改善,且未說明是否2個月內即可完成改善,以
: 及改善後是否即屬合法?對此函文模糊地帶,文大將再發文給都發局,請都發局明示。
: 文大說, 無論大群館將來能否繼續作為文大的宿舍,文大將以維護學生住宿權益為最高
: 處理原則,請學生及家長安心;文大並呼籲相關單位能慎重考量四百餘名學生之住宿問題
: 、妥切處理。(陳思豪、洪德諭/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0703/1384054/
: 5.備註:
: 柯甘為資進黨走狗,以莫須有殘害忠良迫害學生干涉校園自主至為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