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blivionion (obliv)》之銘言:
: ※ 引述《pds1 (莫對惡人慈悲)》之銘言:
: : 大群館是合法集合住宅?請教侯友宜,該有的廚房去哪了?
: : http://www.peoplenews.tw/news/87ed238c-0a31-4f7e-b0de-641ba9f06871
: : 當初不知道建築法規的細節,不過這篇特稿有明確指出了
: : 依據「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原名稱: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規
: : 定,「住宅單位」是「含一個以上相連之居室及非居室建築物,有廚房、廁所 等供家庭
: : 居住使用,並有單獨出入之道路,可供進出者」
: : 北市府是否應該要追究當初建使照核發過程有無問題?
: 民國86年
: 時任台北市長 陳水扁
: 張景森 在台北市長陳水扁任內任職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局長
: 現為 蔡英文政府的行政院政務委員
: 這樣你知道該找誰了吧?
要追究它們,我覺得也是ok
不過,
建使照的決行核發,一定不是市長的等級,
也應該不是局長的等級,
至多,應該是處長(建築工程管理處)的等級。
至於經手的承辦與審核主管,是一定都要追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