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晚20年才認大群館違規 北市府坦言「行政怠惰」

作者: joyfound (羊)   2018-07-03 17: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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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都發局今天確認文大宿舍大群館違規使用,要求文大、又昱公司兩個月內改善完畢,
否則將依法開罰。北市都發局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都發局長林洲民坦言,此事至今才認
定違規使用,「這的確是一種行政怠惰,市府沒有劍及履及」,後續該如何安置裡頭400
名住宿生、以及如何協助相關單位做改善,將邀集文大、又昱公司到府討論。
林洲民表示,大群館因為在學校旁邊,過去一直很受到文大生青睞,但市府在1997年核發
使用執照,上頭就清楚詳載他是它的土地分區是住二,只能做為集合式住宅,但都發局在
6月25日到現場會勘,發現裡頭的狀況跟文化大學網站公告事實,也就是有學生住宿事實
,因此認定違規使用。
對於今文大上午所發出的聲明,裡頭批評都發局當初公安申報並未認定大群館違規,林洲
民表示,都發局裡頭有兩種體系,一塊是建管體系,主要檢查防火避難設施並做公安檢查
,另外一個體系是檢視都市計畫是否合法,這是兩個不同單位、不同體系,過去因為有學
生入住,當然用學生宿舍標準來做公安檢查,但這並不代表都發局就認定大群館符合《都
市計畫法》,也不能說都發局認定大群館沒有違規使用。簡單來說,大群館的公安標準確
實可以讓學生安全的住在裡面,但從都市計畫角度來看,他仍是違規使用。
對很多人批評都發局「過去同意現在不同意」,林洲民直言,過去都發局同意這棟大樓可
以租給學生,可以租給周邊公務員、老師、市民,但從來沒有清楚的說這可以做學生宿舍
,都發局從1997年發照到今天立場都是一致的。
此外文大還搬出《大學法》,強調租用校區外提供學生宿舍使用、租賃合約至少4年以上
且經法院公證證明者,即可視為該校校舍,屬於教育設施。林洲民反駁,教育部日前已清
楚表態由都發局認定為主,況且要將建物納為教育設施,必須建物本身合法,或者是在校
園裡頭,暗示文化大學對法令的認知有誤。
林洲民最後強調,都發局已經在今天上午寄出行政指導函之後,目前沒有明確方案要求對
方如何改善,但為了學生權益,市府會邀集文大、又昱到府進行討論,除了希望符合都市
計畫法,市府依舊非常關心學生的權益。(陳思豪/台北報導)
作者: a4302f (KJ_Chino)   2018-07-03 17:07:00
馬郝這20年在睡覺?
作者: dayaju (艾草)   2018-07-03 17:08:00
20年只有馬好喔??
作者: rriver (river)   2018-07-03 17:09:00
行政怠惰 ^_^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8-07-03 17:09:00
馬8年 郝8年 柯3.5年 還有0.5是阿扁囉
作者: dayaju (艾草)   2018-07-03 17:09:00
謝謝樓上~~
作者: turst (四番)   2018-07-03 17:09:00
蚵前面3年多,也再睡覺?選舉到了,新聞鬧大了,才開始不怠惰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8-07-03 17:10:00
侯粉崩潰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8-07-03 17:10:00
101年被檢舉 不處理的是誰 自己算囉
作者: tomshouse16 (學 習 中)   2018-07-03 17:10:00
嘎幾人你敢嘴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8-07-03 17:11:00
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8-07-03 17:11:00
這種東西 就沒人講沒人處理 有人講了還不處理的問題最大
作者: Angels5566 (迷糊小書僮)   2018-07-03 17:12:00
沒選舉根本不會有人知道
作者: dai26 (dai)   2018-07-03 17:14:00
管你喔,解約啊!
作者: KernelChen ( )   2018-07-03 17:15:00
阿扁給的 d粉崩潰
作者: wyytw (雲飛揚)   2018-07-03 17:16:00
同意租給學生和可以作學生宿舍不一樣...
作者: Villkiss13 (Villkiss)   2018-07-03 17:17:00
D粉邏輯厲害了
作者: joe10337 (Dashu知道他不會是一個?2)   2018-07-03 17:18:00
林洲民很硬但也講很清楚
作者: TIC05 (悠閒過生活)   2018-07-03 17:18:00
101年被檢舉,那郝冰冰應該出來說明阿
作者: LikeaG6 (東方聯盟)   2018-07-03 17:19:00
但柯p選情又受傷了....
作者: tangdudu (tangdudu)   2018-07-03 17:20:00
“從來沒清楚說這可作為學生宿舍”,是也沒說不行嗎?
作者: jeff52 (Jeff)   2018-07-03 17:21:00
一個簡單的原則:任何事情違法就是違法,而且不管任何事都不會因為違法20年就變合法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8-07-03 17:24:00
林的邏輯算講得很清楚 但後續怎樣改善且保證學生權益那又有一番要談的
作者: erick70109   2018-07-03 17:26:00
全台灣不知道有問題的有幾戶 這些又是誰造成的
作者: sunnymiruko (sunnymiruko)   2018-07-03 17:27:00
讚啦
作者: ThisisLongID (長哀滴)   2018-07-03 17:29:00
目前沒有明確方案要求對方如何改善 根本搞笑
作者: huangjyuan (Bryyuan)   2018-07-03 17:35:00
1F 去查查看誰過關的好嗎 笑死
作者: tetsuro (狂悲狂喜)   2018-07-03 17:38:00
北市行政怠惰
作者: rkb84 (rkb84)   2018-07-03 17:44:00
行政怠惰的公務員要怎麼處分?
作者: soyghcg (仙女撫我頂 結髮受長生)   2018-07-03 17:59:00
學生不是民眾 笑死 歧視學生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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