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是去解約!大群館違規 王威中籲侯改合

作者: sean12345678 (男人)   2018-07-03 19:47:55
※ 引述《f124 (....)》之銘言:
: 不是去解約!大群館違規 王威中籲侯改合法
: 新頭殼newtalk | 林文仁 台北市報導
: 發布 2018.07.03 | 12:19
: 侯友宜出任新北市長參選人後,文大宿舍案爭論不休,今天上午北市都發局公告表示,文
: 化大學「大群館」違規作寄宿住宅使用,呼籲使用人及所有權人應盡速改善並維護學生住
: 宿權益。北市議員王威中對此表示,再次提醒侯友宜陣營跟又昱公司,也提醒文化大學。
: 侯友宜被確認「違規使用」,他應該做的是將使用狀態改為「合規、合法」。
: 北市都發局今上午表示,針對近來眾所關心的文化大學大群館作為學生宿舍使用,都發局
: 除於107年6月25日下午4時赴文化大學大群館(本市士林區凱旋路11號)現場勘查,再依照文
: 化大學107年6月29日陳述意見函,確供學生住宿使用,都發局據以認定大群館為寄宿住宅
: 使用。
: 議員王威中說,都發局剛剛已經確認侯友宜家族的大群館是寄宿舍,並且不屬於教育設施
: ,所以是違反土管條例無誤。再次提醒侯友宜陣營跟又昱公司,也提醒文化大學。侯友宜
: 被確認「違規使用」,他應該做的是將使用狀態改為「合規、合法」,而不是去解約。
: 他說,從來沒有人說他的合約是違法的,頂多只是沒良心而已。所以沒有人要侯友宜解約
: ,請他不要再自己裝憤怒,犧牲學生做為政治籌碼。舉個例子,一輛巴士載滿學生去校外
: 旅遊,在山路上被檢舉超速,警察攔查開出違反交通規則的罰單。
: 不管是駕駛還是租車公司的侯老闆,應該要做的不要再超速!立刻按照速限以內合法行駛
: ,而不是宣布跟學生、學校解約,把學生趕下車,然後把責任都推到執法者跟檢舉人的頭
: 上,說都是他們要犧牲學生權益,害學生被半路丟包。「拜託!都是個要選市長的人,還
: 真當大家是笨蛋嗎?」
: 都發局說,大群館坐落之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住宅區(二)」,文化大學以宿舍名義提供
: 該校學生使用,其樣態歸屬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之「第三組:寄宿住
: 宅」,非屬教育設施。
: 依照市府97年12月11日公告實施之「變更臺北市士林區陽明山山仔后地區第二種住宅為特
: 定住宅區細部計畫案」,大群館所在位址係屬「特定住宅區(二)」,其使用比照「第二種
: 住宅區」,依據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第二種住宅區」不允許
: 作「第三組:寄宿住宅」使用,經過現況勘查及法令規定,都發局將於今日發函予文化大
: 學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又昱實業有限公司)請其確保建築物合法使用。
: 都發局除呼籲文化大學確保建築物合法使用外,基於作為都市計畫主管機關,都發局樂意
: 提供行政協助予文化大學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共同保障學生住宿之權益。
: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8-07-03/129869
: 解約就合法了你們還在那吱三洨 是燒到自己了在崩潰嗎? 顆顆
其實侯副就改成一間只能住一人
再建廚房就合法了啊!
而且一間18000元,
很多人覺得便宜又合理啊。
一樣可以每年漲5%。
一樣提供免費網路冷氣吹到飽。
一樣開發票幫維修。
很搶手的啦!
哈哈哈哈哈
作者: kutkin ( )   2018-07-03 19:49:00
4人房變1人?那要72000
作者: TigerPo (a3個億)   2018-07-03 19:51:00
張 淑 菁 : 明明就他收比較多,為何要把我關守所。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8-07-03 19:52:00
不用改吧 侯出租給房客 需要管房客糾多少人入住嗎?
作者: TigerPo (a3個億)   2018-07-03 19:52:00
一人一房房租要20萬,這樣才有2000萬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8-07-03 19:53:00
一間房先租給某甲 看某甲本事能糾多少人入住平均分攤
作者: bluecup (輕風藍月)   2018-07-03 19:53:00
沒人在乎他租多少吧!高潮了嗎?又不會進大家口袋.....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8-07-03 19:54:00
沒有規定房間一定要有廚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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