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18-07-04 08:42:24下面一堆推文說 有悔意跟再犯沒有關係
可是內容根本沒有提到有悔意 跟再犯的關聯啊
要不要假釋的重點是 有沒有 病識感
這推論是說 有病識感會降低再犯風險
有悔意是附加的吧
病識感是指說能不能察覺到自己生病了
這個是一定的鑑定的方式的
下面推文很多人應該是被標題誤導了
※ 引述《rocephin (Roce)》之銘言:
: 台灣蘋果日報
: 建立時間:2018/07/03
: 殺害3歲女童小燈泡的男子王景玉今獲高等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刑後須接受強制監護5年,若
: 就此定讞,35歲的王男依規定服刑25年後,就有機會獲得假釋。高院在判決中特別指出,未
: 來矯正機關及法務部審查王男是否符合假釋要件時,希望能囑託鑑定團隊,評估他確已建立
: 病識感並具有一般人對於被害人的同理心,出獄後再犯風險已顯著降低,且確有悔意,才准
: 他假釋。
: 高院合議庭認為,王景玉服刑25年後應否准他假釋,是矯正機關與法務部的權責,本來不是
: 法院該管的事,但考量王男目前仍是治療中的精神病患,且他父母不認為他生病甚至不希望
: 他吃藥,王男仍有高度再犯風險,這些狀況25年後或許因為時間久遠,被社會大眾或執法機
: 關遺忘,因此高院特別「期許」矯正機關及法務部未來審查王男假釋案時,能囑託鑑定團隊
: ,經由精神醫學及臨床心理學角度評估鑑定。
: 此外,高院呼籲政府機關確實依照此案發生後公開向國人作出的承諾,具體建構確保人民免
: 於恐懼的生活環境及社會安全網,建立專責制度及通報機制,經由警政、公共衛生、社工、
: 教育、醫療背景的專業人員組成的防護網,投入人力資源,對有精神疾病或心智缺陷的更生
: 人,提供必要救助與治療,「從源頭避免漏接或出現安全破洞」。
: 至於被害人家屬的保護及權益保障,高院認為此案對小燈泡的家人造成難以回復的鉅大傷痛
: ,即使案件已二審宣判,但對家屬而言,「犯罪並未就此終止」,因此立法、行政與司法機
: 關有責任避免增加家屬的心理壓力,妥適提供保戶與援助,例如從案發後就應該由專責人員
: 全程協助家屬,保障他們在案件偵查、審判程序中「知、說及安全」的權利,儘可能避免造
: 成二次傷害。(丁牧群/台北報導)
: https://i.imgur.com/wyHJNop.jpg
: 法官憂王景玉再犯,呼籲法務部找專家鑑定他「有悔意」才准假釋。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