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選舉到了,柯文哲與民進黨暗通款曲,無所不用其極配合民進黨打壓抹黑侯友宜,
年底選舉一定要給柯P一個教訓。
1.媒體來源:
UDN
2.完整新聞標題:
侯友宜要林洲民道歉 都發局:現在最重要是確保學生權益
3.完整新聞內文:
2018-07-04 14:54聯合報 記者張世杰╱即時報導
針對文大宿舍爭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昨天下午親上火線舉行記者會說明。圖/本報資
料照
文化大學「大群館」爭議延燒,北市府昨天認定屬於「寄宿住宅」,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規
範,並發函文大、又昱公司,要求盡速改善;侯友宜競選辦公室昨天傍晚提出三點質疑,
就教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並請林向社會道歉。
針對侯辦認為都發局應就該案向社會道歉,北市都發局今天發新聞稿回應,法令引用回歸
專業論述、行政怠惰會再檢討,現階段最重要的是討論如何確保學生居住權益;都發局指
出,針對「大群館」違規作為寄宿住宅,已認定完畢,接下來重點就是協助又昱公司、文
大共同討論,希望在暑假期間,讓該案可在合乎情、理、法兼顧下,謀求解決方案,確保
學生居住權益。
都發局指出,昨天記者會已明白回應,建築法與都市計畫法是2種不同法系,2者立法目的
、定義及標準均不同,建管處基於該建物的實際使用態樣,要求使用者文化大學必須作公
安申報,意在確保學生居住安全。
都發局又說,但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均已明白列示允許使用組別、項
目,再加上6月25日至現場勘查、文大6月29日陳述意見回函,因此都發局認定文大以大群
館宿舍名義,專供文大學生使用屬於「寄宿住宅」,違反規定,並坦承2個法系的競合造
成外界的誤解,內部將會檢討改進。
都發局表示,針對文化大學表示大群館應為「教育設施」,教育部先前表示依「專科以上
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其中附表七校舍建築面積之列計方式載明,租用校
區外提供學生宿舍使用、租賃合約至少四年以上且經法院公證證明者得據以認定教育設施
。
都發局指出,該規定是依大學法第12條規定,作為審核各大學規劃增設及調整院、系、所
、學程與招生名額的審酌依據,與都市計畫法規範土地使用作合理使用立法目的不同;都
發局強調,文大大群館為校園外的租用建物,文化大學以宿舍名義提供該建物予學生使用
,其樣態歸屬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的「第三組:寄宿住宅」,非屬
教育設施。
至於外界解讀文化大學租給學生不可以?又昱公司租給學生就可以?都發局表示,集合住
宅如由建物所有權人(又昱公司)直接出租予學生或他人個別居住使用,其使用類組仍為
集合住宅;但建物所有權人(又昱實業有限公司)將房屋出租給文化大學,文化大學再以
使用人身份經營管理學生宿舍,即應以寄宿住宅規定予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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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12248/323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