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子
本魯朋友前三個月 從公家機關辭職
然後他說機關有發給他一些錢
惟獨離職前的加班費都送出去 但沒有給 他覺得是主管故意不給(不蓋章)
因為他算有點非自願離 和前單位弄得不愉快 前單位打給他的電話也不想接……
朋友說想要 要回這筆約1千元多 因為他現在沒工作 1 千也是一個月的健保費用……
覺得主管很惡劣 都把人趕走了 那麼小的錢 還故意扣住
朋友想要鬧大
魯魯提供的方法有:
1.找立委
2.去市政府堵市長陳情 躺在市府門口 祼奔 露鳥之類的
3.爆料水果記者
4.去市長fb留言
5.fb爆料公社
6.寫市政信箱
以上
有沒有更好的方法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