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鍵盤會計師今天真的認真再看看新聞跟法條,
侯太這招叫自損八百傷敵一千,
連北市都發局都內傷了,
結論先說:根本不用解約!!!
因為「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根本就沒有「寄宿住宅」,
但是有「集合住宅」
集合住宅:具有共同基地及共同空間或設備,並有三個住宅單位以 上之建築物。
而「住宅單位」則是
住宅單位:含一個以上相連之居室及非居室建築物,有廚房、廁所
等供家庭居住使用,並有單獨出入之道路,可供進出者。
鄉民先把上面定義先記在腦袋裡。
再來,沒有「寄宿住宅」,但是有個最接近的「寄宿單位」,
寄宿單位:供一人以上居住使用,而無個別廚房之建築物。
而「寄宿舍」
寄宿舍:含一個以上寄宿單位之建築物。
所以我們可以知道,一個房間裡有「廁所跟廚房」,
就是「住宅單位」,很多「住宅單位」就叫「集合住宅」,
(至於「供家庭居住使用」則可以無視,因為無定義,
像是犯罪率最高的帝寶集合住宅裡,應該有一堆有錢人的小三,
要說符合家庭定義也很奇怪,所以可以無視。)
但是,如果是無個別廚房之建築物,就是寄宿單位了,
(就算你有廁所也不重要)
所以在此呼籲侯太,不要輕易解約,
因為這樣只會又被DPP亂噴一通,
應該要快點把你們大群館的廁所的角落裝上廚房設備,
只需要一台電磁爐、一台抽風扇、大不了多送一個鍋子,
這樣你們就是又有廁所又有廚房,
所以大群館就可以是「集合住宅」了
※ 引述《ZZZZ0 (問號)》之銘言:
: ※ 引述《Damann (大笨狗)》之銘言:
: : 把財產給小孩很奇怪?違法?
: 唉呀,每個人每年都有贈與稅的免稅額可以申報免稅啦
: 夫加妻就有兩個人的免稅額,
: 真的有錢人,從小孩出生的時候就開始規劃了啦,
: 鍵盤會計師以前在蹲補習班的時候,94聽郭兒子郭女兒的案例學稅法的啦,
: 在八卦板先提出本金自益孳息他益的概念只有鍵盤會計師我啦,
: 不過也沒人在意,因為大部分人看不懂。
: : 所以出資又如何?有逃漏稅嗎?
: : 還是這個房子沒有建照?
: : 到底哪裡違法?
: : 有些陣營很好笑,只要有人質疑就先噴對方在帶風向,文大宿舍案根本就MG149,你要是真的違法就去告發,連這都不敢根本笑話
: 文大宿舍案就是有錢人現形記而已,
: 侯大大就是有錢人,
: 台灣政壇還缺有錢人嗎?
: 關於使用分區的事情,文大一定違法,
: 問題在文大承租下來之後,本來想主張是校舍,
: 但是教育部說你先確定沒有非法,
: 然後現在都發局說你有違反使用分區規定,但是建築管理部分ok,
: 代表什麼?就是使用分區規定根本就虛設的啦,
: 真要處理,大直的商業宅,新北的工業宅,
: 沒人處理,
: 好啦,你他媽的文大宿舍在風頭上,
: 事實違反,掰。
: 但是所謂的事實違反也很奇特,
: 全體住宿學生VS學校=寄宿住宅
: 個別住宿學生VS公司=集合住宅
: 為什麼?
: 寄宿住宅簡單說叫每個單位沒有自己的廚房,
: 集合住宅簡單說叫每個單位有自己的廚房,
: BUT,廚房沒定義有多大,有幾口爐,
: 站在學校的立場,為了公安,一定不讓你開伙,
: (不過大家都有在宿舍用電磁爐煮火鍋的歷史就別說了)
: 站住集合住宅的立場,他媽的一個電磁爐就可以算一個單位的廚房了,
: 會怕你嗎?
: 一個電磁爐值多少錢?
: 其實一個一個學生簽就都合法啦!
: 侯太應該很清楚上面細節,
: 但是覺得很煩啦,乾脆解約比較快。
: 這篇主要是要幫文大學生QQ
: 不過勸告侯太喔,你為什麼不大聲出來說我他媽今年不收宿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