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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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摩斯遲到被資遣 高薪男怒求償10萬
買早餐遲到竟丟6萬高薪工作?台北一名施姓男子指控,去年4月他透過摩斯漢堡APP訂餐3
次,都因系統故障無法使用,害他必須親自去門市排隊,耽誤上班時間遭公司稽核,甚至
因此被資遣,提告要經營摩斯漢堡的安心食品公司賠償96500元。但台北地院認定施男無
法證明其遭遇是因買早餐遲到所致,判他1毛都拿不到。
判決指,施男主張去年4月17日他買早餐遲到遭公司稽核後,他為此於上班時間聯絡摩斯
客服,結果又因佔用上班時間影響績效,數月後遭到資遣。他認為,此事是因摩斯APP故
障而起,安心食品必須賠償他薪資58000元、全勤1500元、早餐與正餐各3份共1000元,加
上精神損失36000元,共計96500元。
施男為了證明自己有多慘,還提出與事發地摩斯漢堡公園店店長的電郵來返記錄、台北市
消保官協商消費爭議記錄以及離職證明書等資料佐證。
安心食品則說,就算施男無法用APP點餐,但照一般正常人之合理判斷,當下可「提前」
到門市點餐、取餐,避免遲到,若排隊消費會影響正常上下班時間,照一般正常人之經驗
法則,也會選擇以上班為重。更何況,一般民間公司不會因員工遲到一次,就以重大影響
考績進而解職。最重要的是,APP系統並非故意壞掉,施男損害跟他們無關。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施男雖說自己是因買早餐遲到、於上班時間和客服聯絡,影響績效才
被公司資遣,但從他提交的離職證明書來看,只能證明他是因無法勝任工作,才遭公司依
《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規定資遣,並無法證明他離職與買早餐遲到有關。
法官也認為,施男應自己衡量,排隊點餐是否會耽誤上班,且安心食品並非出於義務,而
是為了便利消費者才推出APP點餐系統,就算系統故障,對消費者也不構成債務不履行或
不法侵害權益之侵權行為,因此判安心食品免賠。(饒偉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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