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不能解決問題
這句話就是一個幹話
死刑本來就不是用來解決問題的
大家都知道做錯事情就要負責
他犯了死罪他就得承擔後果 就是死
就這麼簡單
管他有沒有悔意
再說他真的有悔意,就更應該坦蕩接受他的刑責
一個拼命不願承受責任的人 能算是真心有悔意的人嗎?
現在殺人就推精神疾病
甚至小燈泡的法官說他犯案時不是他的本意
這解釋已經很污辱大家的智商了
但就算真的是如此 他親手殺了人是鐵錚錚的事實
就應該以事實來審判他的罪行
不然大家以後犯罪都推說當時的我不是我
所有的罪都免了
有人說死刑犯有些也真的真心悔改應該給他機會
我也相信有人真的衝動犯罪很後悔
但這都不是理由 只能怪當初為何犯下如此冷血的罪
要改過自新就再下輩子好好做人 而不是再放他出來
用人民的生命堵他一個悔改
犯了錯就該罰
犯了死罪就該死
除非現在立法
當初審判死刑犯可教化的法官
那個死刑犯出獄後再犯下的罪
該法官也一並承受他的罪刑
法官敢替死刑犯可教化背書 那你就一起承擔他的罪
恐龍法官 你們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