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整本六法全書唯一死刑

作者: kylecheng25   2018-07-06 13:20:19
我想你也不太懂我的意思
我所謂的死刑跟解決社會問題是兩碼子的事情是指
一、死刑的存在有著撫慰受害者家屬,讓他們覺得兇手已死,不用再去想這個人還可以留在社會對他們造成二次傷害;還有嚇阻,法律很多本來就是處罰、嚇阻,前幾篇有紅牌理論我覺得不錯,你也可以看一下。
二、解決社會問題,關於教育、防護網、犯罪預防,你覺得做這些跟死刑有什麼關係嗎?今天執行死刑了,這些還是得做啊。
我說的沒有關聯 是指他們的存在並不是互斥
怎麼從你嘴巴講出來,我的原意就變成死刑只是想殺人而殺人,不需要跟處理社會問題有關聯呢?
※ 引述《lsjwew1 (lsjwew1)》之銘言:
: 我想你可能不曾理解過我的意思。
: 民主國家為防止國家濫權侵害人民基本權,所以要求限制人民基本權的國家行為的手段與
: 目的之間要有關聯性。
: 舉例來說,若國家為達到人民不闖紅燈的目的,而規定闖紅燈者要打掃警察局停車場,這
: 就是會讓人質疑目的和手段之間的關聯性認為國家行為有濫權之嫌。
: 我之所以PO文,就是想問kylecheng25他以為國家執行死刑的目的為何?
: 因為他認為死刑無須與解決社會問題有關聯性。
: ※ 引述《d8888 (Don)》之銘言:
: : ※ 引述《lsjwew1 (lsjwew1)》之銘言:
: : : ※ 引述《kylecheng25 ()》之銘言:
: : : : 不管怎麼樣
: : : : 這個粉專確實沒有那個資格
: : : : 也不應該畫出那樣的東西造成二次傷害
: : : : 但是誰可以來告訴我
: : : : 判兇手死刑 跟 解決社會的問題 有什麼關聯
: : : : 做前者就不能做後者嗎?還是又不能同時做?
: : : : 誰又可以告訴我
: : : : 兇手當街剁了一個小孩的頭
: : : : 有什麼資格活著?
: : : : 這些手段極為殘忍的刑案兇手
: : : : 又有什麼資格活著?
: : : : 國家執行死刑 vs 他哪一天被放出來之後被做掉
: : : : 台灣就民智還未開 不要在那邊超英趕美
: : : : 今天不是要用死刑先殺他
: : : : 是他先殺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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