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SOGO條款能否回溯 柯建銘黃國昌交鋒

作者: dzouwang (吃到飽)   2018-07-06 13:45:10
1.媒體來源:
中央通訊社
2.完整新聞標題:
SOGO條款能否回溯 柯建銘黃國昌交鋒
3.完整新聞內文:
發稿時間:2018/07/06 12:46最新更新:2018/07/06 13:01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6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處理公司法修正案中的第9條、俗稱「SO
GO」條款,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與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兩人交鋒能否回溯,柯建
銘說,經法院判決的案子,欲透過立法改變不可能。
公司法十幾年來首度大修,攸關68萬家公司權益的公司法修正草案今天力拼立法院會二、
三讀,爭議之一SOGO條款,立委提案「若公司設立或其他登記觸犯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
經裁判確定,經濟部可撤銷或廢止登記」,能否回溯是關鍵,將牽動SOGO股權增資案的適
用。
SOGO條款從委員會審查到朝野協商始終沒有共識,正反意見角力,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不提
案、開放投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本週經與行政院溝通後,今天黨團會議最後確定提出再
修正動議,維持行政院版的精神,確定不回溯SOGO案。
黃國昌表示,公司登記內容的真實性,攸關公司營運之健全、更關乎所有股東、投資民眾
之保障,正因為如此,當透過犯罪行為取得公司登記或設立,這種不法的登記,應由主管
機關依職權予以撤銷,但非常遺憾,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第270號判決做出完全不同的解
釋,對於所涵蓋的犯罪行為,也出現掛一漏萬,因此這次修法不能再出現法律漏洞,讓不
肖商人與財團再有可趁之機。
他表示,時代力量所提修正動議,犯罪主體不僅包括公司負責人、代理人等,更重要包括
公務員,如果是以犯刑法偽造文書印文之罪,必須把所有犯罪主體考慮在內,如果有公務
員有文書登載不實,這樣的公司登記難道可以不撤銷嗎?為何不把公務員也放在犯罪主體
之上。
黃國昌說,為避免現行重要條文再出現解釋上的疑慮,修正內容清楚加上中央主管機關依
照職權或利害關係人申請,應撤銷或廢止登記,沒有任何裁量空間。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說,公司法絕對不是為了個別公司,現在講第9條都「胡說
八道」,真相只有一個,案子若經法院判決確立,難道修法可以改變一切,這是不可能的
事情。
他表示,朝野爭論的焦點就是能否回溯,委員會審查時候,中國國民黨立委廖國棟提出回
溯條款,沒有這種立法例子,他反問黃國昌「這樣甘會通」,行政院版本沒有回溯條款。
柯建銘說,廖國棟和黃國昌不敢面對SOGO問題,倒退到100年前,並說「回溯就是替個案
修法,誰敢贊成回溯,只有廖國棟最勇!」(編輯:楊凱翔)1070706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807060115-1.aspx
5.備註:
這真的超重要,國昌老師不愧是立法院唯一一個有法律專業的
如果沒溯及的話,這次修法跟打假球有什麼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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