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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億台南艦弊案 士檢認證「烏龍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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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造價15億的新一代巡防艦「台南艦」,前年驚傳甲板載重量不足,無法供
直升機起降,海巡署驗收卻放水圖利廠商的弊案。但士林地檢署偵查後,發現一
切只是誤會,認定海巡總局前副局長黃漢松(驗收時擔任船務組警監組長)、監
造科長吳瑞祥、技正林榮邦驗收程序並無瑕疵,今將3人不起訴。
2年檢調接獲檢舉,指台南艦原設計應能負荷10噸重直昇機起降,但中信造船廠
商卻未按圖建造,海巡署竟在2011年讓廠商驗收通過,疑有官員涉貪污圖利。
調查局蒐證調查後,認為海巡署官員明知中信造船廠未依照設計圖建造台南艦,
卻仍驗收通過給付工程款近14億,並支付受託監造的聯合船舶中心技術服務費近
2800萬,隔年又另開飛行甲板認證工程採購案,再花220萬元給中信旗下高鼎公
司。
調查人員認為,海巡署建造台南艦同時,也以同一張設計圖建造新北艦,3官員
在台南艦驗收後,明知道新北艦也會發生飛行甲板認證問題,卻仍執意驗收新北
艦,再多花623萬補強通過認證,因此依圖利罪將當時海巡總局副局長黃漢松等3
官員函送檢方偵辦。
但士林地檢署查出,海巡署和建船商簽訂台南艦案合約中,本來就只約定甲板要
能負荷10噸級直升機起降,並未要求取得認證,後來是因「100年度海安六號」
演習時,規劃直升機起降項目,但空勤總隊基於安全考量,要求要有船級協會的
飛行甲板認證,他們才願意降落,3官員才會再發包飛行甲板認證工程。
新北艦則是經過海巡署、船廠及監造公司三方開會後,合法變更設計,決定拆除
機庫做為救難空間,該區域設置目的本來就不是提供直升機起降,只是申請認證
時,將該處納入直升機落艦區域,才會需要再額外增強甲板結構。
檢察官為釐清真相,將各項數據委請專家單位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
鑑定,結果也顯示台南艦甲板可承受10噸級直升機起降,台南艦在去年10月26日
、30日於高雄市小港基地、屏東縣外海演習時,也確實讓海豚直升機完成多次落
艦,顯見驗收、認證確實沒問題,因此將3官員不起訴。(顏凡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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