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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
7月6日 11:35
【黃國昌 不要裝神弄鬼、抹黑,以為大家都是小學畢業不識字?】
2018/07/06 14:20
立法院臨時會今天最後一天,處理《公司法》爭議條文二、三讀。上午已經表決過眾所矚
目的第9條、俗稱「SOGO」條款,二讀條文明定,公司之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
從業人員以犯《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章之罪,辦理設立或其他登記,經法院判決有罪確
定後,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職權或依利害關係人之申請,撤銷或廢止登記。
朝野立委為此條文激烈交鋒,徐永明批經濟部推託修法,「懷疑經濟部是不是遠東集團和
徐旭東開的?」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反批在野黨立委,「拿著打擊財團的帽子,掩護對造
」。
攸關SOGO百貨經營權「歸屬」的太流公司增資登記一案,前太平洋流通股資董事長李恆隆
和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兩派激烈爭奪,2009年台灣高等法院認定,遠東集團入主SOGO過程
中,於2002年9月21日的增資決議股東臨時會、董事會涉及偽造文書,將當年負責紀錄的
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幕僚、遠紡副理郭明宗以「業務登載不實」等罪,判刑2個月定讞
。
《公司法》現行條文第9條規定,公司之設立或其他登記事項有「偽造、變造文書」,經
裁判確定後,由檢察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登記。修法將範圍擴大為「刑法
偽造文書印文罪章之罪」,納入「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不過修法並不溯及
既往,SOGO本身「並不適用」,只能適用類似案例。
徐永明在院會逐條討論時直言,這個條文「就是和SOGO增資案密切相關」,但經濟部非常
推託猶豫,百般阻撓,「讓人懷疑經濟部是不是遠東集團和徐旭東開的?不然為什麼可以
開後門,讓這樣登記違法的公司不用撤銷登記?」
藍委孔文吉則說,經濟部在審查過程中,意圖在綠委高志鵬和藍委廖國棟的整合條文中增
訂但書,「若撤銷或廢止有損害股東權益者不在此限」,沒言明是經濟部版本,非常荒謬
,整個修法幕後黑影重重。
柯建銘則強調,「《公司法》修正,絕對不是為了個別公司處理」。他直批其他在野黨立
委「黑白講」、「大家拿著打擊財團的帽子,掩護對造。」柯強調,(SOGO案)法院已經
判定了,難道修法可以改變?他點名廖國棟「最勇」,一度提出回溯條款,「為個案訂定
條文,連國民黨也不敢挺」。
柯建銘並直指時代力量「在PTT操作抹黑」,稱委員會初審時贊成回溯、惟他反對回溯,
事實上,「誰敢舉手贊成回溯?」
柯建銘並指空時代力量在第11條之1提案,其實是要偷渡SOGO的回溯條款。他說,時代力
量提案,「公司執行業務致特定股東利益遭受不公平之侵害,法院得依受侵害股東之請求
,命公司賠償、返還股權」,這是要法院介直接入公司內部糾紛,司法院都明言不可能,
且根本是英美法系的立法規定,跟台灣立法體系不同,「以為大家小學畢業、不識字」,
在現行法都有保護小股東的條文,「不要用這個偷渡回溯條款」
黃國昌則反駁,時代力量11條之1是為了保障小股東提出的「直接訴權」條款,柯建銘「
莫名其妙」、「轉移焦點抹黑時代力量」。(曾盈瑜/台北報導)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0706/1386313/
大綠喬哥與小綠戰神又槓上了
好不容易因為蘇貞昌而一家親說
回到立法院又再次變身
實在是...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