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國家常遠的發展來看
其實 土地國有 才是正解
為什麼
因為土地是生不出新的 不要提填海造陸那種東西 這邊是台風地震特區
這樣也有許多的好處
譬如說土地要重新規劃時
也不用耍什麼釘子戶和老人院
我用一分鐘 隨便想到的 方案
把國土分為十大塊
選一個第一塊就是 建設地 安養地
這一塊就是這十年 把路好好弄好 道路和管線都有系統的弄好 生態好好安養好
然後讓第二塊的區民搬到第一塊 然後擁有使用權九十年
X 有人對沒付出就有使用權有意見
X 那這邊就加一條 "正常繳稅者"能正常得到使用權
X 無繳稅者 就得不到使用權
不就好了 這麼簡單
人民只有使用權 沒有擁有權
人民間只能買賣使用權
人民有搬遷到各區的自由 但 正在建設的地區 禁止遷入
這樣就能防止惡劣的炒房 還有敵國的侵蝕
惡德商人的亂搞
把土地重劃也比較簡單
再怎麼爛的房子 時間到了就能拆 不像現在台北還一堆舊的破屋 危險的破屋
※ 引述《galilei503 (鼓山小早川瀨那,參上!)》之銘言:
: 剛剛看到一個新聞
: 說是發現很多軍公教都在炒房
: 可是人民有居住的權利
: 在許多年輕人都買不起房子的情況下
: 應該要限制一下 禁止用房產來當做商品操作
: 先讓年輕人有房子住,多餘的空房再拿去讓他們當商品買賣
: 舉個例子
: 就像說有國家的人 鬧饑荒
: 結果還有商人囤食物在買賣
: 這樣子本來就應該要政府出手了吧
: 還是連政府都在囤食物買賣?
: 人民都沒地方住了
: 軍公教還在囤房子買賣
: 有沒有應該禁止炒房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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