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酒店妹只穿內衣褲 警臨檢報告竟填「衣冠完整」
3.完整新聞內文:
酒店妹只穿內衣褲 警臨檢報告竟填「衣冠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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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賴姓巡佐臨檢酒店,明明酒店妹只穿內衣褲、男客上半身赤裸,竟睜眼說瞎話,工
作報告上填寫「衣冠完整」,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公懲會也判降二級改敘。圖為警方臨
檢場景,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2018-07-09 00:05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中市賴姓巡佐臨檢轄區一間酒店,明知包廂內的酒店妹只穿
內衣褲、男客上半身赤裸,衣衫不整,竟睜眼說瞎話,工作報告上填寫「衣冠完整」,全
案爆發後,他辯稱以警察的辦案經驗「三點不露就是衣冠完整」,被一審法官認定無悔意
,依偽造文書罪重判一年半;賴員嚇到上訴認錯,二審改給緩刑3年;公懲會也認有懲戒
必要,判他降二級改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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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員辯稱以警察的辦案經驗「三點不露就是衣冠完整」。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
照)
2013年8月16日晚間11時許,時任台中第一警分局巡佐的賴男帶隊執行酒店臨檢勤務,逐
間查驗包廂內的客人與小姐證件,其中一間包廂不願配合,從裡面抵住門拒絕警方進入,
後經協調,裡面的人才放棄頑抗。
賴員等4名警察入內,裡頭的男客打赤膊,酒女身上僅著若隱若現的黑色內衣褲,但賴員
認為沒什麼,便在工作紀錄簿上寫著「臨檢V1包廂,發現門被客人頂住無進入,稍後警能
進入臨檢,兩男女已衣冠完整坐在沙發上」,影響查緝妨害風化案件的正確性。
過了3年,台中爆發員警收賄包庇色情業者案,賴員也牽涉其中,檢方比對他之前的工作
報告與臨檢錄影檔,赫見上開情事,認有偽造文書之嫌,便請他到庭說明,未料賴員始終
否認犯行,還把全體警察拉下水,辯稱依照警察的辦案經驗法則,坐檯女子未露三點未觸
法即是衣冠完整。
辯詞荒謬,連到了法院也如此主張,還駁斥這是法律見解不同,絕無偽造文書,致使法官
認定他犯後態度不佳,無悛悔實據,依偽造文書罪中的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為不實登載,
判刑一年半,未給緩刑。
重判嚇壞賴員,趕緊上訴認錯,自稱「驚悟認錯悔峻」,向法官求和,二審合議庭感受到
他的悔意,改給緩刑3年。
雖然賴員逃過坐監命運,仍得面對公懲會的職務審理處分,有了前車之鑑,他這次面對公
懲會委員姿態放軟,自稱從警26年熱忱不減、戰戰兢兢、認真奉獻、奉公守法,經過13個
月的停職處分後,已痛改前非、深具悔意,希望不受懲戒。
公懲會審酌後,認他觸犯偽造文書罪明確,且還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應誠實規定
,屬違法失職無誤,判降二級改敘;知情人士指出,酒駕等刑案通常判降一級,本案降二
級算蠻嚴重,不過至少還保有工作,過幾年就可補回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82208
5.備註:
(⊙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