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市教育局貪官 竟向10教官索賄

作者: cores (24番)   2018-07-09 11:46:56
最壞身教!中市教育局貪官 竟向10教官索賄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709/1387783
台中市府教育局學生事務室前主任林宜宏,
因手握保薦軍訓教官晉升的權限,
去年4月底陸續以贊助選舉經費、回饋社會作功德名義,向10名教官索賄,
還稱「我們公務人員有這個規矩」,
3名教官因而交付25萬元及水果、茶葉禮盒等。
林男惡劣行徑遭教官錄音檢舉,林男到案坦承犯行,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林男行為嚴重敗壞官箴、玷污升遷系統,
依貪污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5年。
判決指出,林宜宏(54歲)去年4月底,
陸續在辦公室及咖啡廳約見有晉升資格或是積分不足的教官,
先以自己喜歡喝高山茶為由公然向教官索禮,又以晉升人數眾多,
建議對方可贊助上級選舉經費一桌5萬元或樂捐做功德等名目爭取機會,
以明示、暗示手法索賄,若教官拒絕,林男即拒絕推薦。
林男向張姓教官表示:「你積分差一點,有筆競選經費希望你贊助」,
還在胸口以食指及中指比2,強調「升少校的價碼是值得花的」,
指示對方用水果禮盒裝6個蘋果,20萬元現金放在蘋果下,
但張男拒絕,慘遭剔除推薦名單。
而一名魏姓教官為感謝林男推薦晉升中校,除送林男2千元茶葉,
還同意事後樂捐2至3萬元;
吳姓教官則願作功德交付5萬元及送茶葉、水果禮盒;
黃姓教官則領20萬元贊助選舉及送茶葉、水果禮盒。
林男索賄行徑,後來被教官錄音,向市府檢舉,而揭露上情。
由於被害人指證歷歷,林男到案坦承犯行,並主動繳交犯罪所得。
雖犯後態度良好,但法官還是認為林男身居高位,行為不宜輕縱,
否則後果影響深遠,仍依法判處重刑。
(鄧玉瑩/台中報導)
https://goo.gl/Eg3L4D
林宜宏因向10名教官索賄遭判刑。翻攝臉書
5.備註:
公務員年改
在職期間涉及貪瀆等罪將依比率剝奪退休金:
被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定讞者,
將不得提領退休金;已支領者則需全額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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