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cklyl (超越大師)》之銘言:
: 昨天看原小編團隊說1個月積欠60萬就覺得在避重就輕
: 猜89不離10是這樣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1047790.A.E79.html
: 再看這篇新聞
: 賣粉絲團要960萬是雙方買賣談不攏? 還是粉絲團經營者坑殺Power錕?
: 這個大家自有公評
照兩方爆掛內容,如果李錫錕2017/9~2018/4都有付錢
那粉專和youtube上面的影片文案留言資料,理當屬於公司資產
出錢的是股東,負責執行的是經理人和團隊
今天經理團隊和股東理念不合,股東解散團隊重組
經理團隊可以先下手把公司資產全部銷毀嗎?
只是李錫錕不想追究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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