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通緝犯拒捕砍一刀 警回敬他一槍!順利逮

作者: mmc109815038   2018-07-09 15:35:26
: 遭砍的駱姓員警專28期畢業,從警5年表現績優,勇敢開槍制服嫌犯的吳姓員警特考班102
: 年畢業,見同仁受傷追捕嫌犯,精準朝嫌犯右小腿開槍順利逮人。
: 經查砍警的陳姓嫌犯過去曾犯下殺人竊盜等罪,入監服刑出獄後再犯賭博罪,遭判刑4個
: 月確定,他不想再入監服刑,開始逃亡遭到通緝,這回遭警攔查拒捕,就是害怕在近監獄
: 竟持刀傷警,也好在兩名員警,不顧安危勇敢追捕,順利開槍制服亡徒。
: 東森新聞
: https://news.ebc.net.tw/news.php?nid=120057
: 恩...曾犯下殺人竊盜等罪??????
: 然後不是死刑或關到死,而是在外面亂晃??
: 擺明告訴大家多殺幾個人也不會有事的意思?
: 難怪警察也不放在眼裡直接就砍。
: 有前科錯了嗎?我有前科就沒人權了嗎?
: ㄏㄏㄏㄏ
講個武器小常識
其實零距離肉搏時 小刀比槍好用
在一公尺的範圍內 小刀刺人比開槍快
所以員警才會中刀
不過 除非刺眼睛直插腦 或割脖子或直刺心臟
不然小刀很難殺人成功
用小刀要一擊必殺很困難!
反過來說 在三到二十五公尺之間 手槍都可以達到一槍就癱瘓一個敵人的能力
不過 手槍精密度不足 超過十幾公尺 命中率會下降的很快
所以十幾公尺要命中一個人 最好連開三槍 形成一個打擊面 比較容易命中
可是這樣搞 又很容易打死人被法官罵
所以說警察的薪水福利雖然不錯 但其實不好幹
警察先生 辛苦了! 希望台灣治安繼續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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