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三立新聞網 2018年7月9日 上午5:20 記者蘇怡璇/嘉義報導
2.完整新聞標題: 「跟妳生小孩」女遭老翁誘拐當性禁臠
3.完整新聞內文:
嘉義一名成年女子,兩年前因為跟媽媽大吵一架,負氣離家。女子搭火車一路來到雲林的
斗南,碰到一名老翁,女子自述,老翁假裝好意,要請她吃雞肉,女子沒有多想,就跟著
回老翁居住的貨櫃屋,最後竟然被老翁軟禁四天,日夜性侵!法院審理後,該名老翁被依
4項強制性交罪各判6年8個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共12年。
▲「跟妳生小孩」女遭老翁誘拐當性禁臠。(圖/翻攝pixabay)(假圖不貼了)
「我有反抗,可是他一直壓住我,一直說要跟我生小孩,被他得逞後,我的心也死掉了,
因為我不知道會發生這種事情......。」被害女子說出口的話,讓人心疼。根據判決書記
載,這名被害女子因為跟媽媽吵架,離家出走搭上火車來到雲林斗六,當時身上只有98元
,手機是預付卡,沒有餘額無法播出電話,人生地不熟,無處可去,這時候一名60歲的張
姓老翁出現,開口邀請女子回其居住的貨櫃屋「吃雞肉」,女子走投無路,跟著回去。沒
想到睡著後。半夢半醒之際,老翁忽然撲上來強脫被害女子褲子性侵。就這樣,被害女子
被軟禁了4天,後來好不容易脫困,她卻想不起老翁名字,無法提告,一直拖了9個月才告
上法院。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老翁被告後辯稱,兩個人是情侶,論及婚嫁,怎麼算是性侵,辯
護律師也質疑,被害女子身高有172公分,正值青壯年,加上具有大學學歷,怎麼可能如
此容易被一個老頭誘拐軟禁?再找來事發地點附近的小吃店老闆證稱,曾見到兩人外出吃
飯,甚至以「老公、老婆」互稱。加上事情發生在兩年前的一月份,如果真的被軟禁性侵
,怎麼直到10月才提告?不合常理,要求法官判張姓老翁無罪。
對於辯護律師的質疑,被害女子解釋,4天被軟禁期間,老翁酒後會拿著鐮刀亂揮,她擔
心遭殺害,才會處處迎合對方,而事隔九個月才提告,是因為逃出來後,她忘記老翁名字
,直到從包包內翻出老翁藥袋,看到他的名字,立刻決定提告就怕有其他女子受害:「他
很過分,我都要回去了,他還說什麼再做一次、要跟我生小孩,根本死性不改!」
法官考量,被害女子因為求學時父親過世影響,讓她精神狀況不穩定,患有思覺失調症,
心智水準不能以一般狀況論之,加上遭軟禁後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看見老男人就會害
怕,痛斥軟禁她的老翁根本假好心!騙被害女子回家就馬上性侵4次,把她當成洩欲工具
。老翁被判處合併執行12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inyurl.com/ybc34gar
5.備註:
60歲老翁在火車站問172公分的正妹:「今晚要吃雞嗎?」 這樣就狂幹了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