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 行事曆揭偷吃貴婦上千次 富商招了老婆怒了
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60歲蔡姓富商遭于姓貴婦指控到她家偷走價值1192萬元的百達翡麗鑽錶,蔡妻得知老
公挨告,認為丈夫不缺錢,怎麼可能到女子家偷東西?追問之下,蔡男坦承偷吃于女,還
做了一張「通姦明細表」,附上于女註記做愛次數的行事曆,告訴妻子兩人4年期間嘿咻
上千次,當場引爆蔡妻怒火,對2人提告通姦,但台北地檢署認定罪證不足,將富商、貴
婦不起訴。
據了解,這名于姓貴婦多年前曾遭色男詐騙上億元而登上媒體版面,2011年轉而和蔡姓富
商交往,還將家中鑰匙及大樓門禁磁扣交給蔡男,讓他自由進出家門。
不料去年2人分手後,蔡男並未歸還鑰匙及磁扣,事後于女指控蔡男趁她出國,闖入她家
偷走10樣貴重珠寶、存摺及2人出遊的照片,其中包括市價1192萬2000元百達翡麗男鑽錶
、市價338萬2500元勞力士玫瑰金女表、以及淨重700公克、市價126萬7,700元的金條。
2人發生這個爭執後,于女多次打電話給蔡男,要求蔡男把東西還給她,有次蔡男在家中
接到電話,蔡妻發現他神色慌張,偷偷在一旁講悄悄話,質問到底發生什麼事,蔡男吐實
說他被于女指控是小偷,目前案子已進入司法調查。
蔡妻認為丈夫怎麼可能缺錢,追問為何會到那名女子的家裡偷東西?蔡男才吞吞吐吐的招
認兩人共築愛巢,且發生多次性關係,事後還做了一張「通姦明細表」,附上于女的行事
曆影本,告訴妻子,只要2人愛愛,于女就會在行事曆上註記,蔡妻看到這分鉅細靡遺的
明細表發發現,2人從2011年11月至2017年1月,共偷情上千次,當場氣炸,決定提告。
但于女全盤否認,對於行事曆註記的部分,于女辯稱,那些做愛的註記不是她記載的,且
她的行事曆在那次家裡失竊也被偷了,蔡男僅提供影本給檢察官,她認為不知是誰在她的
行事曆上註記,除非蔡男拿出行事曆原本來證明。
由於蔡男一直無法舉證2人有通姦的行為,檢察官認為全案僅有他一人的證詞,因此將于
婦、蔡男一併不起訴。至於于婦指控蔡男竊盜部分,檢方也認定罪證不足,已將蔡男不起
訴確定。(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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