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想請問一下法官
馬英九搞爛台灣
逼台灣人自殺
這樣手法算特別殘暴嗎?
還是像以前國民黨一樣 把人當串肉串起來
直接踢到海裡
這樣算不算特別?
※ 引述《mars1985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東森新聞
: 2.完整新聞標題:
: 南港女模案凶嫌未判死 法官:手段不特別殘暴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8-07-10 15:33 東森新聞
: https://goo.gl/uoUQHU
: 今年3月南港殺人案,凶手程宇性侵後殺人。今天(10日)士林地院一審判決程宇躲死,
: 遭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法官認為程宇犯下強制性交殺人,不是預謀而是為了掩飾
: 犯罪財殺人,另外殺人手段不算特別殘暴,不能因為過去有前科就認定會有再犯可能。
: ▼(圖/東森新聞)
: https://goo.gl/fopkFF
: 殘忍犯下性侵殺人案,凶嫌程宇穿著背心下車,面對鏡頭低著頭只顧著往前,步入士林法
: 院,這次南港殺人案,10號士院一審宣判程宇逃死,遭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在判
: 決當下竟然還露出一抹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