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馬英九批北檢「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作者: osee (os)   2018-07-14 14:49:34
: 對此,北檢表示,檢察機關以內部行政「簽結」之方式將案件偵結,並無刑事訴訟法第
: 260條、第303條第4款之適用。且這次案件是經由王可富等人陸續告發,檢方才分案偵辦
: ,而這次起訴範圍除了三中案,更擴及舊中央黨部大樓交易案,經過2次搜索及向相關公
: 司、國民黨及事務所函調資料等偵查作為後,確實發現多項新證據,因此不受前案特偵組
: 簽結之效力所拘束。
: 北檢:馬當然成立犯罪,毋庸置疑
: 而馬英九13日強調國民黨是依《廣電法》合法交易,現在卻被北檢用民進黨在上台後才立
: 法的不當黨產條例起訴,北檢回應,從三中案等,起訴書從未引用現行《政黨不當取得財
: 產處理條例》,而是涉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及刑法第342條等罪
: 。此外,馬英九涉犯非常規交易等罪,並不以被告等人受有財物利益為要件,因此,即使
: 馬英九主張「沒拿一毛錢」,但因為行為不利益且不合營業常規賤賣黨產,使暴利盡入他
: 人私囊,當然成立犯罪,毋庸置疑。
: 北檢表示,中投公司確實有「預置6000萬準備訴訟」,最一開始的簽准核發訴訟救助金時
: 間為馬英九擔任黨主席期間,認為馬英九所說的「其預置了6000萬準備訴訟」、「提撥時
: 間也不是其擔任黨主席的時候」等是在混淆視聽。
: 北檢:盼儘速依法公開「全部」錄音檔
: 北檢指出,檢方期待審理程序能儘速依法公開與本案相關之「全部」錄音檔與譯文供外界
: 檢驗,現因部分錄音檔涉及外人權益,僅公布與案情相關部分,馬英九涉案部分已於106
: 年11月29日、107年4月25日、27日當庭逐一播放錄音檔及提示譯文,被告均未對錄音檔真
: 實性提出任何質疑,證明北檢並無「斷章取義」,若馬英九希望「全部公布」,應聲請法
: 庭公開勘驗。(推薦閱讀:馬英九到現在還沒收到起訴書!徐巧芯:故意拖延,北檢動機
: 不單純)
: 北檢強調,起訴書從未提及馬英九曾行使緘默權的事情,與馬英九所說的「行使法律保障
: 被告的緘默權是『態度不佳』」等事實相反,混淆視聽。
這不能開玩笑的喔
這幾條加一加 超過六個月 你就GG了 一定要入監服刑 不能罰金了事
而且北檢「從重量刑」 這也不能隨便講一講
跟之前查無不法完全不同
只要檢察官 或告訴人說出「從重量刑」 法院就一定要參考他們的意見
萬一不加重 就還要法官自己說明理由
除非碰到蔡守訓第二的法官 另外想出一個大水庫2.0
不然這可不是應戰不應戰的問題了 真的非常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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