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驚!政院新發言人Kolas 4年前曾酒駕遭判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8-07-14 21:00:11
※ 引述《hugh509 ((0_ 0))》之銘言:
: 根本沒有尊重人家Kolas Yotaka的意願
: 法院一直在用漢本位的意識形態
: 建議監察院對法官李文娟、書記官劉穗筠徹查
: 為什麼當事人依法選用拼音為書寫
: 而判決書是用漢字,還沒有並陳拼音
: 是不是忽視當事人主觀意願及權益
: 這一定要查清楚,給人家一個交代!
節錄刑事訴訟法第41條:
前項筆錄應向受訊問人朗讀或令其閱覽,詢以記載有無錯誤。
受訊問人請求將記載增、刪、變更者,應將其陳述附記於筆錄。
奇怪,Kolas Yotaka不是說希望大家能尊重她對自己的認同,「
可以適應、習慣我的名字。」
怎麼這個時候又自己認同自己的漢語名字了,是出庭時小米酒喝
多了嗎?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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