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大生將國小女籃隊當後宮 法官舉#Me To

作者: iamsiusa1 (王奕凱)   2018-07-15 14:04:28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男大生將國小女籃隊當後宮 法官舉#Me Too重判
3.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東區某國小2014至2017年間外聘洪姓男大生擔任籃球隊助理教練,洪男去年間卻對球隊3名5年級女童伸狼爪,包括多次在上課時間為逞獸慾,把女童叫到廁強吻、強摸胸部與下體並以手指性侵,全案後經女童報告家長、老師後曝光,洪男今年3月一審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10年6月,他上訴辯稱沒有違反女童意願,他的律師還以「情堪憫恕」為由,請法官替他減刑,但台中高分院痛斥他的行為,並指如果替他減刑,與現今社會如火如荼的#Me Too潮流背道而馳,仍維持原判。
判決指出,洪男利用獲聘國小女籃教練的機會,把球隊當成「後宮」,去年間他還只是大三學生,卻對3名年僅10歲至11歲的女童做出10多次猥褻、性侵犯行,包括1次在器材室以嘴巴給女童餵糖果,藉機親吻,並7度透過臉書私訊指使該名女童,要求她在第二節下課時前往指定女廁,他再於女廁內對她強吻、上下其手、指侵。洪男另7度以調整骨盆名義,把一名女童帶到教室、禮堂2樓等處撫摸下體猥褻;此外,他又曾叫一名女童與她的弟弟到禮堂樓梯間找他,指使女童弟弟把窗戶都關上後先行離去,他再以調整骨盆名義對女童猥褻、指侵,這名女童受害後回家向母親吐露案넊﹛A母親趕忙找學校老師瞭解,揭發全案報警處理。
洪男在法庭上狡辯連連,聲稱「我並沒有把手指放進去,女童在醫院診斷出來的舊傷,無法確定真的是我造成的」,對於自己在偵訊時曾有坦承犯行,他翻供辯稱是羈押期間聽獄友說認罪可以先出獄才認罪,他的上訴意旨更強調,他只是倚仗教練身分及信賴訓練專業的權勢,妨害3名女童性意思自由,但這與刑法所指「強制」、「違反其意願」不同,不構成一審所判決的強制性交。但法官指出,強制性交罪是為保護性自主權法益而設,性行為必須「絕對尊重他方意願」,就算被害人遭受侵害時沒有喊叫、抗拒,只要其性自主決定權者有受到壓抑,就構成強制性交罪,審酌洪ꠊk犯罪情節非輕,對被害幼女身心造成的創傷不容漠視,洪男及辯護人卻還狡辯卸責,請求依「情堪憫恕」減刑,「何能謂被告對於其所為犯行坦承不諱而懊悔不已?」法官強調,倘若真的依照洪男辯詞對他減刑,顯難見容於時下一般民眾的法律情感,更與當前國際社會力倡保護幼童不致因其懵懂無知而遭性侵害之主流思維背道而馳,因此認定洪男辯詞均不足以動搖原判決的事實認定與量刑判斷,仍依13個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4個對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各處3年2月至7年4月徒刑,合併應執行刑10年6月,還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715/1391886/
5.備註:
我覺得應該要化學去勢,真的太惡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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