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音寧依法拒進市議會 議長怒批:我們有潛規則
: 哲赴市議會進行施政報告時成為焦點,不僅藍綠議員為此議題槓上彼此,中國國民黨籍的
: 議長吳碧珠更少見地主動發言,強調議會除了法規,還有很多潛規則與慣例要遵守,吳音
: 寧今天若是不尊重議會,就是不尊重人民。
: 表示,她認為,儘管依據《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吳音寧確實不用進
: 到市議會備詢,但是台北市議會還是有很多潛規則,因為徒法不足以自行,所以要用很多
: 潛規則、慣例與模式來做彌補,才讓台北市4大公司來列席議會、接受監督。
台灣人的確沒民主素養 鄉民沒有
吳音寧這種橫衝直撞自以為伸張正義的法西斯左膠也沒有
而且議長也講錯了
那也不叫潛規則 那叫國會慣例
所謂民主風度,並不是事事要靠成文的規範來的,相反的,而是照許許多多不成文的規範
來的。
人間的許多規範是不在話下的,法律學者對某些法律,不崇尚「列舉權力說」
(TheoryofEnumeratedPowers),而崇尚「隱含權力說」(TheoryofImpliedPowers),
這種包含由習慣(customs)、慣例(practices)、常規(maximsorprecepts),以及
其他社會制約的許多非法律項目,其實也隱含在法律精神裡。
所以,事事用明文法律來規定,是沒有必要的。 換句話說,法律精神的維繫,乃在於
荀子所謂的「約定俗成」,人人皆知的規範
民主政治的最大特色,在於他們把民主當成一種生活方式、一種教養、一種格調,這種種
優良品質,形成了所謂民主風度。巴特勒 (N.M.Butler)說:「當一名紳士的難處之一
是,你不被允許粗暴的主張自己的權利。」(One of the embarrassments of being a
gentleman is that you are not permitted to be violent in asserting your
rights.)英美式民主政治下,不論議會問政也好、抗議遊行也罷,都不時興粗暴。政治立
場,儘管堅定,但表達這種立場
李敖 - 拳頭政治
我們在英國的法律裏面,看到太多太多不成文法,就是法律上沒有規定,可是事實上你不
能這樣做的
好比說我舉個例子,在法律上面,英國的首相,注意噢,在理論上面他當了首相以後他可
以做一輩子,因為沒有任何一個法律叫英國首相下台
理論上,如果你老臉皮厚,或者你的臉皮有台灣的這種不講誠信的總統臉皮一半厚,或者
三分之一厚,那你就可以做一輩子下去了,誰也趕不下去,因為法律上面趕不下去你
為什麼人家要下台呢?
因為有不成文法
不成文法是很重要的,一個形式一個情況出現的時候
像當時英國二次大戰以前那張伯倫,他跑到慕尼黑跟希特勒簽了協定,然後他講了一句話
,他說:我們取得了我們這一代的和平
結果言猶在耳,希特勒部隊打過來了,打過來之後,英國的國會議員就羞辱他們的首相,
說張伯倫你下台吧,就下台了
可是按照法律他可以不下台
可是事實上他就下台了,這就表示說要尊重不成文法
不成文法就是法律所沒有規定的,憲法所沒有規定的,我們還是要非常的尊重它
不可以說,因為憲法沒說不可以,你就可以這樣做,這是...
朱高正還是民進黨的時候,他在立法院裏面橫衝直撞
有一次那時候還沒有做立法委員的林正杰,帶了很多群眾去聲援朱高正,他們每個人身上
掛了一個牌子寫了字,然後就衝到立法院的旁聽室去聲援朱高正
當時被立法院的法警,維持管理的警察就要求他們,說你們可以來旁聽,可是你身上不要
掛這些字這些牌子
那林正杰就發脾氣說:那一條立法院的旁聽規則不准我們掛牌子
朱高正在立法院裏面也咆哮,說:那一條規定不可以掛牌子
當時立法院的院長,一個老賊,叫做倪文亞,他雖然是老賊也講了一句有趣的話,他說:
牌子上看你寫什麼,你現在是出來支援朱高正,可是如果你牌子上面寫著我們要打朱高正
,掛這樣牌子進來,這樣子好不好呢?
換句話說,不是說立法院旁聽規則沒有規定的你就可以做
我舉個例子,立法院旁聽規則有好多條,沒有一條說旁聽的時候不許隨地小便
有沒有這個規定?
沒有
那換句話說你林正杰是不是可以解開褲子在旁聽的時候小便呢?
你小便的理由是說,旁聽規則沒有規定不可以小便啊
旁聽規則也沒有規定不可以做愛啊,可以性交啊,帶個女人來就性交,可以嗎?
所以並不是說旁聽規則沒有規定的,就是可以做的
為什麼呢?
不成文法
有很多的習慣,很多的標準,很多的道德約束,我們大家要相互都要遵守的
如果不遵守,不可以用這說,你沒有規定,我就可以做
不可以
不可以
這個在民主國家裡面,很多是成文法,很多是不成文法
不成文法也構成約束的力量,不可以被政客們曲解,就是說這個不算,因為你沒有規定,
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