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八年後
剛剛在上班收到一封信來自某某大學的理學院信件
X先生您好
XX大學理學院刻正依「XX大學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辦法」之規定,針對XX系某
教授被通報疑似不當使用研究助理經費之學術倫理案件,由校內外公正人士組成審議小組
進行審查。
為求正確釐清事實真相,敬請您能撥冗出席審議小組第2次調查會議,俾利審查之進行。
本次會議非常重要,務請您能撥冗出席。
若蒙應允,敬請勾選下列您覺得方便之時間(可複選),以利審議小組安排會議。
如以上時間均無法出席,敬請於回覆以下問題後,將答詢結果於7月20日(星期五)前回傳
理學院。
一、您是否遭遇過教授要求您必須將薪水(部分或全部)繳回實驗室,以作為公款使用之
情形?
(如勾選此項,請詳述轉成公款後,使用在那些項目,例如:郊遊、慶生、聚餐、尾牙等
…)(敬請同時說明教授是誰,及其與您之關係)
沒有。
二、當您被要求繳回薪水作為實驗室公款使用時,該教授是否有不當言語壓迫、威脅或延
後畢業等情形…?
說明:(敬請同時說明教授是誰,及其與您之關係)
三、依據您的經驗,這些繳回的研究費被用在那裡?
□完全用在學生或實驗室
□部分用在學生或實驗室?
□用在私人?
□其他:(請說明)
因為時間太久了,我實在忘記我有沒有當人頭了,我也忘記有沒有領助理費還給教授,而
且我不想去指控那個教授
萬一我勾選"沒有"但是那個教授自首,我是不是會被指控偽證罪?
那如果假裝我沒看到信件,不理睬信件,也不接不認識的電話呢?是不是能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