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張菲:被撿屍的人要不要負責? 「醉成那

作者: z66214328 (HarryKuo)   2018-07-18 08:30:36
※ 引述《crocus (哪來的)》之銘言:
: 張菲:被撿屍的人要不要負責? 「醉成那樣在等什麼機會」
: ETtoday新聞雲 ETtoday星光雲 記者裴璐/台北報導
: 林采緹懷孕時,胡睿兒涉嫌撿屍,張菲聊到此事,他相當激動地說:「男人最
: 快樂的時期,就是老婆懷孕時,你在那邊破壞,破壞幸福,這種男人最悲哀!
: 」不過對於女生被撿屍一事,他也感到不解,「本身要不要負責?」
: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3407/d3407848.jpg
: ▲張菲不解女生為什麼要喝這麼醉倒在路邊。(圖/華視)
: 張菲認為如果找是職業婦女、大學生或是公司上班的人,和去夜店的不一樣,
: 「我們老一輩的人都覺得夜店不正經,現在的人不覺得,可能覺得我很八股!
: 」他問,一群女生醉倒在路邊,三五成群坐在地上,「這是在等什麼機會?把
: 那邊當露營地嗎?是不是有故意引誘犯罪?」他接著問,朋友怎麼會丟女生一
: 個人在路邊,「誰約你來的?朋友為什麼沒帶妳回去?」
:
: 雖然質疑被撿屍的人需不需要負責,張菲也不忘轟胡睿兒,認為對方做了最白
: 癡的一件事,「結過婚的男人,婚後就必須思考如何脫離改變單身生活,你必
: 須回歸家庭!」再加上他認為男人最快樂的時光就是老婆懷孕時,「期待孩子
: 出生,自己要當爸爸,那是最棒的時光!」
: 4.完整新聞連結:https://star.ettoday.net/news/1214801
: 看來要被抵制了(  ̄ c ̄)y▂ξ
其實張菲講的沒錯啊
他說的並不是「法律責任」,而是女生不懂的保護自己
在法律上那個女生是不必負任何責任的
包括張,沒有人說女生醉倒就該被性侵
意思如同:
捧一把現金在貧民窟走,不代表該被搶劫
故意一直盯著流氓看,不代表該被揍個半死
裸體在路上走,不代表就應該被性侵
在法律上,這些都不是你的責任,從來沒人這樣說
張還有其他鄉民指的,是任何人都應該也一定的警覺
如果今天知道自己容易喝掛容易沒有意識
這樣的行為很容易讓自己被暴露在危險當中
難道自己不應該儘量避免讓自己身處於危險當中嗎?
任何性侵犯都是該死的,你剁他老二我都不會同情,
但是希望不管男生女生都一樣,
對於人身財產以及任何權利,
自身都應該做一定的保護,不是為了別人,是為了自己。
至於舉一些爛例子的我就先略過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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