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上面有很多例子,
就是一些美國人,
故意拿著攝影機,
站在一些敏感機構( 例如軍隊)旁邊的人行道上,
朝內拍攝,
然後這時就會引起注意,
然後當地警衛,
或警察就會前來調查,
此時拍攝者故意不告知身分,
一直說是法律有說不需要表明身分,
在公開區域拍攝都可以.
藉此拍攝這些警察的態度.
但是,
下面這個影片卻是去拍中國的使館,
連路人都拍得很清楚,
這樣都沒關係嗎?
在台灣可以這樣嗎?
站在人行道的公開區域,
用攝影機拍攝路人的影像,
會違法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6sxiqG3-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