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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男搞上少婦 「做到一半」驚見老婆站背後
25108出版時間:2018/07/19 00:00
新北市一名陳姓熟男,前年3月間認識張姓少婦後,瞞著已婚身分和張女交往,還帶張女
上摩鐵嘿咻,但一個月後他再邀張女到家中偷享魚水之歡時,卻被突然回家的妻子發現,
報警捉姦,「一轉身就看到老婆跟警察」。陳妻控告他和張女涉犯通姦,但對他撤告。新
北地院審酌張女被捉姦在床還否認犯行,甚至故意製造傷勢反告陳男性侵,態度惡劣,依
相姦罪判她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在前年4月底上午,邀張女(26歲)到自家嘿咻,不料中午時分陳妻突然
返家,發現家裡竟傳出陣陣呻吟,氣得報警。警方到場後,當場抓包陳男和張女正在翻雲
覆雨,陳妻因此怒告2人涉犯通姦,但事後對丈夫撤告。
2人被帶回警局製作筆錄時,張女卻在與父親、律師商談後,手上多出許多抓痕,並控告
陳男性侵她,後來反被陳男控告涉嫌誣告。陳男挨告通姦、性侵等部分,均獲不起訴。張
女涉犯誣告則遭起訴,另案審理中。
張女挨告後否認和陳男通姦,辯稱是陳男要求到陳家嘿咻,否則要散布之前拍攝的性愛影
片,她只好赴約,還被陳男強逼口交、嘿咻,並非要妨害家庭。
陳男則稱,事發前一天張女主動表示想到他家,因為妻子事發當天要南下,他當天便接張
女到家裡,張女甚至還帶小孩同行。在他家看電視的時候,張女說「很多天沒見面,好想
做愛」,他們才進房內「辦事」,並沒有違反張女的意願,也沒有揚言散布性愛影片。做
到一半時,他感覺背後好像有人接近,一轉身就看到妻子和警察。
法官認為,張女警詢時指控陳男強壓她在床上,威脅不嘿咻就要散布性愛影片,接著逼她
口交,被拒絕後就拉她的手去打手槍到射精,過程中也造成她受傷。不過張女移送複訊時
又說,是在脅迫下幫陳男口交到射精,前後說法並不一致。
而張女後來對陳男提告性侵時,則說是被陳男以散布性愛影片為手段,脅迫她口交,陳男
接著準備要性侵她時,警察就趕到了。而挨告誣告的案件中,對陳男脅迫性侵的過程,說
法又和先前有所出入,加上勘驗蒐證光碟,捉姦當下張女並沒有呼救或哭泣,也沒求助說
遭到性侵。
此外,法官勘驗蒐證畫面,發現張女的手臂和雙腿內側都沒有傷痕,但張女的驗傷單又記
載她的背部、雙手臂內外側與大腿內側有多處抓傷。
受理案件的警員則證稱,張女在陳家和在警局等候律師到場時,都沒有傷痕,等到和律師
談完後,就看見張女的雙手抓得通紅,並表示要控告陳男性侵,他當時覺得抓得太誇張。
還有問張女是怎麼回事?「該不會要說被人家脅迫的吧?」但張女並沒有回答他。
法官因此不採信張女所稱遭到陳男脅迫、性侵的說法,斥責她明知對方已婚,仍為滿足私
慾而和有配偶之人性交,破壞家庭關係,且至今未和陳妻和解,甚為不該,犯後不僅飾詞
否認、毫無悔意,甚至故意製造傷勢,誣指遭性侵、態度惡劣,依相姦罪判她有期徒刑6
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至於張女另外遭控和陳男在前年3月間上旅館嘿咻的部份,張女辯稱她當時並不知陳男已
婚,而那次陳男還有拿手機拍性愛影片。
陳男則證稱,他有和張女交往,張女在丈夫和小孩出國期間,曾帶幼女到他家同住,他家
有妻子和小孩的用品,張女應該有看到而知道他已婚。2人剛交往期間,張女不知他已婚
,是因為張女時常打電話、傳簡訊給他,讓他無法工作,他才表示已經結婚有小孩,不過
第一次嘿咻時,已交往半個月,張女已知道他已婚。
法官勘驗2人在第一次嘿咻後2周的臉書對話紀錄,發現陳男確實曾以「離婚」、「前妻的
」等語,欺瞞婚姻關係,被張女追問時,還稱已離婚20年,認定第一次嘿咻時,沒有證據
可證明張女早知陳男已婚,此部分判張女無罪。(游仁汶/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