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之銘言:
: 柯P糗了!議員爆料 柯辦「小樹屋」竟是違法使用
: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0719/1394603
: 2018/07/19 15:09 蘋果新聞
: 台北市長柯文哲選定敦化北路 145 巷內4樓的「小樹屋」共同工作空間( Co-working
: space ),做為競選辦公室,一個坐位3千元,並強調將以最省錢方式打選戰。今北市議
: 員戴錫欽卻踢爆,小樹屋在土地使用分區屬第三種住宅,依土管規定,只有一樓可當一般
: 事務所,2樓以上就不可以,柯辦租到位在4樓的小樹屋共同工作空間就屬違法使用。
: 戴錫欽今在財建部門質詢指出,柯市長承租的小樹屋地點在敦化北路145巷12號4樓,依據
: 使用分區屬第三種住宅,因其僅面臨6米道路,依法只有1樓允許作為營業使用,4樓完全
: 不允許作為營業使用,換言之,這種作法就跟文大大群館一樣,是否要限期改善?
: 對此,北市副秘書長陳志銘回應,將會前往現場認定,若確實違法使用就要更換場地。戴
: 錫欽說,已將資料給予都發局,現場確實是違法使用。都發局則說,依照地址書面查詢,
: 確實是屬於住三,陳志銘則表示,還是要到現場去認定。
: 戴錫欽又指,柯市長當了四年市長,連租一個辦公室都搞不清楚,有龐大幕僚群卻找一個
: 違法使用的地方,他不是要扼殺這個新興產業,要凸顯是土管法令是否符合時宜,是否有
: 檢討修正空間,另Co-working space的主管機關是誰都搞不清楚,要求市府必須儘速認定
: 。
: 產發局長林崇傑回應,現在北市有很多Co-working space,有很多是年輕人自己創設,對
: 法令不熟悉,會加強與業者溝通說明。陳志銘則強調,一周內會進行認定並確認主管機關
: ,若柯辦確實違法使用,會要求搬離。(林媛玲/台北報導)
小樹屋的創辦人 張雲淞 剛好也是2014年柯文哲選舉時候 有去玩的店家
他現在是台北市青年事務會的委員
他爸爸也是柯文哲上次選舉的交通顧問 怎麼那麼巧?
所以大家以為的沒有關係 其實是合作已久
#1JyO4-pO (BoardGame) 當初聯合的新聞有發過桌遊店的新聞
桌遊店→柯文哲去的時候是說要了解青年人創業過程
小樹屋→柯文哲又選定張雲淞的公司承租競選辦公室做新聞
其實找認識的人租借辦公室也沒什麼
不過硬要表現出一副公開透明清廉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