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黃國昌

作者: cloudgoose (雲雁玉緹)   2018-07-20 19:55:48
尊重司法「縱放貪污犯」的空間?
針對縱放貪污犯秦儷舫的可恥判決,我強烈質疑檢察官憑什麼不上訴,星期二前往法務部抗
議時,次長承諾三天內公開說明。
結果,今天法務部不僅沒說明,反而只是讓台北地檢署發了一個讓人看完更火大的聲明。
1. 通篇聲明根本沒有解釋「憑什麼認同以刑法第59條的顯堪憫恕」幫貪污犯減二次刑。
針對問題回答不是最基本的嗎?這樣迴避問題不答,考得上司法官嗎?
2. 竟然以反貪腐公約也要求重視貪污犯「復歸社會」,來解釋並沒有違背反貪腐公約。
問題是,那個貪污犯根本半天牢都沒坐,一直爽爽的生活在社會上,請問是要「復歸到哪
裏去」?
3. 更離譜的是,該聲明沒回答問題已經很誇張了,竟然還有臉反過來責罵提出質疑者「無
謂指摘」,要求「尊重司法獨立空間」。
檢察官是代表人民追訴犯罪的,這個權限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該上訴不上訴,人民沒有權
利質疑嗎?北檢以為自己是太上皇嗎?
說句直接的,這個不上訴的決定,一堆檢察官都看不下去了,北檢長官自己還好意思?請問
誰要具名幫這個決定負責?
要人民尊重司法不是問題;問題是你們自己有尊重人民付託給你們的權力與責任嗎?
如此濫用權力,還振振有詞、忝不知恥,這才是人民對司法失望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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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希望地檢署能夠針對為什麼法官認為情堪憫恕,檢察官也認同的情況下說明一下,否
則人民對反貪腐的決心是打折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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