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ubblebeauty (美泡)》之銘言:
: 醫生在醫院是主角
: 法官在法院也是
: 所以在法院醫院職場中
: 誰比較厲害
: 比較有權威?
: 有掛
絕對是法官啦……
醫生根本威風程度輸慘
要做什麼處置之前都要先跟病人解釋好
即使病人在怎麼盧再怎麼灰再怎麼三寶
也只能在心中翻白眼
誰敢在法庭上灰??法警就來伺候了
聽不懂判決看不懂條文都是你家的事
即使病人是在網路亂google或是三姑六婆跟他講的資訊
醫生都得有耐心的澄清再澄清解釋再解釋謙卑再謙卑
不然就等著吃投訴院長信箱
反觀法官????完全沒制衡機制
濫訟的年代還得做一堆防衛性醫療
為的就是不要上法院被文組的法官騎在頭上